以下是黃世杰聲明全文:
針對媒體報導我對涂權吉提告,「獲桃檢不起訴處分,黃世杰聲請再議,高檢署駁回確定,全案落幕」一事,與實情顯有落差,特此發布聲明回應。
報導中提到高檢署駁回再議、予以不起訴處分,僅是選前多月,我的某位助理收到涂權吉製作的「其中一張」抹黑文宣後,到警察局報案的結果。
至於涂權吉在臉書貼文抹黑及發表大量不實指控等涉嫌違反選罷法的行為,我在2024年1月10日向桃園地檢署正式按鈴申告並提出事證。臺高檢署亦已於2025年5月26日回函:「原檢察官未予查明詳情,請另行分案查明辦理」。因此,此案仍在司法程序中,盼望有心人士切莫混淆是非。
我必須再次強調,選舉期間激烈交鋒是常有的事,但絕不包含信口抹黑,更不應該把扭曲事實當成選舉常態。對自己言行負責,是我一貫的堅持,也是讓民主社會走在正軌的唯一途徑。
最後,本案全權委由律師處理,我會秉持端正選風的信念,並給檢察官純淨辦案空間,尊重司法的判斷。感謝大家的關心。
★《鏡週刊》提醒您,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