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調查,該校事後針對2名學童進行心理輔導,也會同市府相關局處及專家學者開會討論,認為男童無法克制生理衝動,應循醫療管道諮商、治療,並將調查結果告知雙方家長。不過,B先生氣憤地說,男童的家長事發後從未向女童及其家長道歉,也未提出任何補救、賠償方案,面對就醫建議,還以「很難掛號」為由婉拒。

B先生告訴本刊,女童家長心疼孩子的遭遇,只想好好陪伴女童盡快從傷害中走出,他們沒打算求償,唯一的訴求就是希望男童轉校,避免二次傷害,但男童的家長卻強勢表達不願轉學的態度,完全沒顧慮被害女童的想法。

女童家長不滿校方及教育局、社會局,對此事的處理只限於「例行公事」,走完行政程序之後,就草率結案,完全沒對男童做任何處置或應變措施,心疼女兒未來每天都可能看到加害者、經過案發地,衝擊心理健康,也擔心男童家長忽略即時就醫的重要性,難保不會再有其他受害者出現,因此希望相關單位謹慎面對、處理,讓女童安心療傷,確保校園安全。
★《鏡週刊》關心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虐待、精神虐待、性侵害、性騷擾,請立刻撥打110報案,再尋求113專線,求助專業社工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