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8.09 15:43 臺北時間

里長買車遇甜美女業務驚為天人 瘋狂示愛逼到她離職!下場慘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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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
高雄一名里長長期騷擾一名汽車女業務,遭到控告。(示意圖,取自Pexels)
高雄一名里長長期騷擾一名汽車女業務,遭到控告。(示意圖,取自Pexels)
高雄1名陳姓里長2年前到1家汽車廠辦事,驚見1名正妹女業務長相甜美,取得對方電話號碼後展開熱烈追求,除傳訊希望加LINE好友,還邀約吃飯、參加里民旅遊,女業務不堪其擾離職,事後提告騷擾,法官依跟騷法判里長拘役30日,民事判賠3萬元。
判決書指出,陳姓里長2023年5月到車廠買車,認識被害女業務後驚為天人,要到對方電話號碼後隨即展開熱烈追求,傳送「吃飯嗎」「東西吃西瓜天氣很熱喔」「你真不想回喔」「我是真心想認識妳ㄟ」等訊息,還撥打電話及傳送「找你吃晚餐,你LINE沒有加可以試試看喔!相互了解」。
簡訊還包括「感覺我很冒失,你可以給我個機會認識你,感情不需勉強,加我賴,你有時間來里民旅遊我每個月都會辦一次」等訊息給女業務。
女業務雖多次表達拒絕,但里長持續以電話、簡訊、訊息等方式瘋狂示愛,讓她不堪其擾,最後只好離職,事後提告並求償損失的薪水16萬元及精神慰撫金50萬元。
陳姓里長辯稱,當時去車廠買車,被女業務接待才存了她的電話,打電話、傳LINE及簡訊則是原本要傳給里民,卻不小心誤傳給她,並無騷擾意圖。
法官審理後認為,女子已明確告知不願與他認識,但里長仍以各種通訊方式騷擾,已侵害女業務私人生活,依跟騷法判里長拘役30日,得易科罰金。民事部分則判里長應賠償精神撫慰金3萬元。
★ 《鏡週刊》關心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虐待、精神虐待、性侵害、性騷擾,請立刻撥打110報案,再尋求113專線,求助專業社工人員。
更新時間|2025.08.09 15:43 臺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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