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8.11 17:11 臺北時間

柯文哲求交保停押失敗 抗告遭駁回延押至10月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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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
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不滿延押,向高院抗告遭駁回,延押至10月確定。
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不滿延押,向高院抗告遭駁回,延押至10月確定。
台北地院正密集審理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弊案,7月21日已裁定柯文哲與應曉薇延押至10月1日,柯文哲與應曉薇均提出抗告,強調沒有罪嫌重大及逃亡與串證等羈押原因與必要性且有保外就醫必要性,但未獲高院合議庭認同,今(11日)裁定駁回抗告,柯文哲與應曉薇延長羈押至10月確定。
高院裁定指出,被告柯文哲、應曉薇因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等案件,前經台北地院裁定羈押禁見,因被告2人羈押期間將屆,經台北地院訊問後,認2人犯罪嫌疑重大,且原羈押原因及必要依然存在,故裁定延長羈押2月,並禁止接見、通信,柯文哲及應曉薇抗告後,經高院合議庭審理後,今認台北地院裁定並無違法或不當。
高院裁定指出,被告柯文哲及應曉薇2人提起抗告,強調自己犯罪嫌疑並非重大、無逃亡之虞、無勾串共犯及證人之虞、無羈押必要、原裁定理由欠備、身體有恙非保外就醫難以痊癒等為由,請求撤銷原裁定。然依卷內事證及本院向原審法院、看守所函調之相關資料,認2人的主張均不足採,抗告為無理由,應予駁回。
7月15日台北地院針對是否延羈押開庭,檢察官認為,羈押禁見的柯文哲透過臉書霸凌證人及攻擊證人與壓迫法院,為讓審判順利進行,與應曉薇等人均應延長羈押,台北地院今7月21日裁定柯文哲、應曉薇2人自8月2日起,均延長羈禁見2個月至10月,李文宗2,000萬交、沈慶京1.8億交保。
台北地院合議庭7月21日裁定指出,衡量柯文哲與應曉薇所涉犯罪情節對社會的危害性非輕、於本案犯行的分工程度、國家刑罰權遂行的公益及被告人身自由利益後,認具保、限制住居等替代的處分,尚無法達到防止柯文哲及應曉薇2被告逃亡或可能勾串共犯或證人的效果,為確保本案審判及將來執行程序進行,合議庭認被告柯文哲及應曉薇仍有繼續羈押的必要,裁定柯文哲與應曉薇延押,2人抗告至高院後今遭駁回。
更新時間|2025.08.11 17:11 臺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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