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文哲對「小沈1500」的最近一次的說法,是去年12月26日全案起訴移審時,審判長江俊彥請柯文哲對此說明,當時江俊彥問柯文哲USB行動硬碟的Excel檔有一筆記載「2022/11/1小沈1500沈慶京」,柯當時回答:「我被問4個月了,這檔案誰做的,我不曉得,所以我沒法回答裡面的問題,我很確定沈慶京沒有『親自』交付我1,500萬元。」江俊彥當時問柯:「檔案是誰做的?」柯答稱:「不是我,我不知道,我不確定的事,我就不要講了,我不知道。」
去年檢察官偵訊問柯文哲時,因柯對邱佩琳證稱,有幫忙謝國樑面交200萬元及林命群與周俊吉妻各200萬元的說法表示「如果是邱佩琳說的,那就是真的,邱佩琳不會害我」,檢察官接著問,那檢察官剛剛提示給你這麼多筆,你確定你都有收受這些錢,那沈慶京這筆1,500萬元是怎麼收受的?
柯文哲答:「這個都他們去處理的。」檢又問:「什麼叫做他們去處理的?」柯答:「就是金主他們自己去處理。」檢再問:「如果是金主他們自己去處理,你為什麼要記載在USB工作簿上?」柯答:「至少要知道誰有幫助過我們。」檢問:「所以你記這張工作簿的内容純粹是要記錄哪些人幫助過你?」柯答:「打過選戰的人,回過頭去看怎麼都記不起來。人活在這世界上,我都百口莫辯,你們劇本都寫好了。」
全案起訴後,柯文哲並未再對「小沈1500」多所回應,檢察官曾多次向法官表示,柯文哲在偵訊中曾供稱,會這樣記是因為「才知道要感謝誰」,檢察官主張,USB行動硬碟名為工作簿的Excel檔記錄的數字全是錢,姓名則是感謝名單,「謝國樑200」等12筆已證明全是錢,可證明「小沈1500」這一筆也是錢。
8月7日黃珊珊作證時,檢察官針對柯文哲曾在2023年11月3日傳訊息給黃珊珊指「小沈已給過」請黃珊珊回答,因柯文哲的律師認為超出主詰問範圍提出議異,檢察官隨後撤回此問題,法院預訂在10月21日針對政治獻金弊案再傳喚黃珊珊作證。
本刊調查,柯文哲在今年3月21日面對受命法官許芳瑜延押訊問時,已不經意坦承USB數字是錢,當時法官許芳瑜針對「謝國樑200」「林命群200」等問柯文哲「這600萬元金流向為何?」柯的律師要回答時,柯文哲竟立即拿起麥克風搶答:「就用掉了!」等於當庭坦承USB記的是事實,數字是錢,柯當時接著說:「我現在也不能嘲笑陳明文300萬」法官許芳瑜立即提出一個關鍵問題「600萬元金流是否符合政治獻金法規範?」柯文哲回答:「選戰是全國的,民眾黨是小黨,錢不夠用,沒有私用,至於誰用掉了,記不得了。」
面對USB上數字一一被證明是錢,情況對被告極不利,柯文哲等被告目前主打USB行動硬碟採證及勘驗有問題,不能當證據,但審判長江俊彥12日當庭裁定USB行動硬碟有證據能力,若被告有意見,合議庭會寫在判決書中交待,同時宣布被告新增不違背職務罪的罪名。
審判長江俊彥8月12日的當庭諭知裁定及告知親罪名,完全澆息了無罪的希望,讓柯文哲等被告陷入困境,不僅面臨一審貪污收賄罪重判更可能延押到二審,原本柯文哲臉書採「尊重法官」策略,即便裁定羈押柯文哲的是合議庭法官,柯的臉書之前僅攻擊證人及檢察官與《鏡週刊》,但就在8月13日即開始攻擊合議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