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調查出,鄭亦麟打著前副閣揆沈榮津頭銜在外招搖撞騙,不但施壓經濟部及台電配合供電給廠商,安插親友向光電業者按月收賄,並介入離岸風力發電,他名下近千萬元來源不明。
鄭被查出利用親友充當人頭向業者收賄198萬元,還有950萬元財產來源不明,他住在敦化南路一處20幾樓豪宅內,在檢調要上門前,一時心虛急著將手機丟出住處窗外遭活逮,成了滅證遭收押的關鍵。
由於鄭亦麟掌握綠推中心最關鍵職務,能透過管道直通經濟部,施壓台電「開綠燈」,要求優先撥配較高額度「饋線容量」,給泓德能源與東煒建設發展光電產業再趁機索賄,廠商得以早一步發電回送台電獲利,因此送錢給鄭亦麟,鄭拿到大筆現金後,竟跟柯文哲妻子陳佩琪一樣都用ATM存現金,收錢手法十分膽大妄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