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黨財務長梁秀菊在偵查中曾作證,指出柯文哲從未拿現金政治獻金回民眾黨,檢察官據此認定,USB行動硬碟上記的「謝國樑200」「周俊吉200」及「林命群200」這3筆由捐款人指名要給民眾黨的政治獻金共600萬元遭柯文哲私吞,連同以木可公司侵占政治獻金6,234萬元,其中244萬元給柯文哲兒子買股票等部分,柯文哲遭起訴涉公益侵占罪,至於柯文哲在市長室踩飛輪收的300萬及由橘子拉走妙天給的1,000萬還有在范有偉家拿的500萬等現金,雖遭質疑是收賄,但並沒有在這波起訴的範圍內。
柯文哲及帳房李文宗均聲請傳喚梁秀菊作證,台北地院原訂10月9日傳喚,但梁秀菊生病住院,後來改為10月23日及11月18日,梁秀菊日前委請家人向法院表示無法出庭,昨天開庭時,審判長江俊彥表示,若梁秀菊仍無法出庭,將不再傳喚,柯文哲的律師則是表示,仍是希望傳喚,但尊重法院的安排及梁秀菊的意願。
合議庭目前預留11月13日及18日2個庭期,若梁秀菊無法在這2天出庭,合議庭也沒有加開庭期,她的部分應會取消傳喚;原訂11月4日傳喚由端木正聲請的木可員工何嬡廷作證,端木正對此向法院捨棄,因此11月4日的庭期也已取消。
全案預計12月進行最終辯論10天,沈慶京、柯文哲、應曉薇、彭振聲、黃景茂、吳順民、李文宗、李文娟、端木正、張志澄、邵琇珮等11被告出庭,由檢辯雙方針對柯文哲是否圖利京華城121億餘元及收受1,500萬與210萬賄款及侵占政治獻金等爭點進行攻防,12月12日及13日為提示證物,12月15日至24日共8個上班日,每天都進行全天辯論,若無法在12月24日辯詰,則預留12月26日起至31日共4個上班日庭期,最快可能在明年過年前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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