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溫納入災害性天氣 修法預計年底送審
立法院交委會指出,此次修法將高溫納入災害性天氣,未來中央氣象署發布高溫特報後,相關單位可依此制定「高溫假」、出勤津貼或其他防暑措施。修正草案預計於11月預告,預計年底前完成初步審議,後續送行政院審查。
目前由中央氣象署所訂定的高溫資訊標準為,氣溫達36度以上為黃色燈號、37度橙色燈號、38度以上且持續3日以上為紅色燈號。未來修法後,各部會與地方政府可依照燈號或特報制定更細緻的作業規範。
勞工防熱危害 高溫假仍需多方共識
對於「高溫假」是否正式實施,勞動部職安署張國明組長表示,明訂高溫標準、發布高溫特報,對勞雇雙方來說有預警機制,也有明確的標準可遵守。但放假需企業、經濟部與勞工三方共識,勞工也未必想放沒有薪水的高溫假;且目前全世界尚無國家實施高溫假制度。勞團則建議,低溫假也應納入討論以完整涵蓋極端氣候對勞工的影響。
勞團促納「低溫假」 盼通盤檢視極端氣候影響
據《聯合報》報導,台灣勞工陣線協會祕書長楊書瑋指出,寒流低溫造成的職業傷害與健康風險同樣嚴重,呼籲政府在修法時應將「低溫假」一併納入討論,建構完整的氣候防護制度。他強調,修法方向應著重如何讓勞工的工作空間避開危害,而不是給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