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代理孕母爭議,沈靜芬今日受訪時表示,不針對個案評論,但強調「代理孕母本人的隱私、人權與自主十分重要」。她指出,即便代理孕母接受委託,其身體自主權仍需被完整尊重,資訊分享不應侵害個人隱私。她並提醒「兒童權益不能被忽視」,無論生育方式為何,兒童的最大利益都必須被優先考量。
沈靜芬同時說明,《人工生殖法》修法版本目前已送進行政院審查,這次修法內容納入單身女性與女同志兩大族群,重點為強調「女性自主權」。她表示,若女性有自己的卵子與子宮,並希望懷孕、生產與養育子女,政府會站在支持的立場去面協助她完成理想;強調這次修法範圍侷限在這兩大族群。
她補充,由於代理孕母議題因涉及商業利益、婦女權益剝削、子女買賣、兒童最佳利益等多項考量,後續是否另立專法,必須與社會各界達成共識才能順利推動相關政策,目前仍在持續蒐集意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