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申翰指出,目前仍需釐清員工爆料內容是否屬實,即便員工已離職,只要遭遇職場上的性騷擾或不當對待,都能向主管機關提出申訴。身為公司代表人與最高負責人的館長,若行為涉及性騷擾,將依《性別平等工作法》裁罰100萬元;若雇主未做好預防不法侵害措施,最高可加罰30萬元。
根據員工爆料,小偉長期被要求配合異常指令,包括提供私密影像、接收館嫂與館長的性愛影片、甚至被要求「睡大嫂」達2次,導致長期身心受創並求助醫療。館長昨(16)日晚間直播否認所有指控,並反稱「把3名員工當爹在養」,雙方說法仍高度矛盾。
涉性騷擾如何認定?
洪申翰表示,此案因當事人身分敏感且衝擊勞動權益,已要求新北市勞工局啟動主動調查程序。主管機關會向雙方了解細節,並比對資訊是否符合性騷擾的法定要件。
員工離職還能申訴嗎?
針對外界疑問,洪申翰強調:「無論員工是否離職,只要涉及職場性騷擾,都能向地方主管機關申訴。」只要調查結果屬實,公司代表人仍須負起法律責任。
洪申翰再次強調,若查明存在性騷擾行為,館長身為最高負責人將面臨最重100萬元罰鍰;若公司未落實職場性騷擾防治制度,也可能被處30萬元罰鍰。勞動部承諾,全案將依法嚴查、保障勞工權益。
★ 《鏡週刊》關心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虐待、精神虐待、性侵害、性騷擾,請立刻撥打110報案,再尋求113專線,求助專業社工人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