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東突然說要賣房子,請我們1個月內搬走。」35歲的李大明和太太一邊整理一邊苦笑。他們一家四口原本在北市捷運萬隆站附近租了一間舊公寓3房,月租2.9萬元,當時李大明符合政府的租金補貼資格,但因房東不願配合,甚至口頭威脅漲租,李大明並未提出申請。
理財最前線/2寶家庭年省近10萬 租金補貼3步驟申請全攻略

房市位於高檔,租金行情也持續衝高,根據內政部統計,全國租金指數已連續7年攀升,雙北地區套房月租動輒2萬元起跳,即使是在中南部,租金也不再親民。上班族荷包有限,薪水漲不過租金,統計20至35歲的年輕人,逾6成租金負擔率(租金/可支配所得)超過3成,形同「租金壓力鍋」。而租屋族若懂得善用政府租金補貼,可有效減壓。
育兒家庭 補助最優
如今一通電話打亂生活節奏,房東因房價上漲決定賣掉房子,向李大明祭出退租令,短短1個月匆忙搬至附近3房華廈,屋況較新、附簡單裝潢,但月租金一口氣跳上3.5萬元,而這筆開銷占去夫妻月收入共8萬元的一半。

李大明再次上網申請「中央擴大租金補貼」專案,通過後每月領到5,000元補貼,因有2名未成年子女,可加碼0.6倍,算下來總共補助8,000元,一年省下9.6萬元,「這樣壓力有稍微減輕些。」
全國租金指數連續7年攀升,2025年第2季租金指數創下歷史新高,年增幅超過2%。而根據主計總處最新調查,全台租屋家庭超過百萬戶,其中20至35歲青年有6成租金負擔率(租金/可支配所得)超過3成。
而由內政部推出的「300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專案計畫」,不分屋型,只要有正式租約、實際居住,不論老公寓還是分租套房都能申請,但關鍵在於租約合法;「其中有小小孩的育兒家庭,補助力道最強!」第一建經研究中心副理張菱育觀察,因為只要家中有未滿18歲的子女,就能享受乘數加碼。育有一名子女為0.4倍,育有3名以上子女享0.8倍加碼補助,逾3名每生育一名子女,補貼倍數增加0.2倍。
隨到隨辦 免搶名額
以李大明北市租屋為例,符合第二級條件的一般家庭(非弱勢),每月補貼5,000元,因他育有2名未成年子女,補貼倍數提升至1.6倍,每月可實領補助金額為8,000元(5,000元乘1.6倍)。

而對於未滿40歲的單身青年,政府補助也有感,同樣享有0.2倍的加碼,以台北市為例,每月補貼為3,000元乘1.2倍等於3,600元,讓青年族群稍減荷包壓力,在租屋市場上也有更多選擇彈性。
台灣房屋集團趨勢中心執行長張旭嵐表示,行政院自2022年起實施的「300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專案」,大幅提高租補戶數,受惠對象也擴及學生,加上政策免房東同意或提供資訊,因此申請補貼的人數逐年增加。
要注意的是,申請租補所得門檻因縣市而異,以台北市為例,申請收入上限為1人月薪58,947元,若以薪水1/3作為租屋預算門檻,預算在單人1.7萬元或雙薪家庭3.5萬元左右,而這類物件在蛋白區電梯住宅或精華區20年以上老屋,有機會承租。

此外,租金補貼方案採「隨到隨辦」制,全年皆可申請,不需搶名額,民眾可上「114年度300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專案」網站申請。
第一步:確認資格
申請人或家庭成員不得持有自有住宅,家庭成員每人每月平均所得,必須低於該縣市最低生活費的3倍,例如台北市為58,947元、桃園市是47,931元、中南部為4萬多元。
第二步:備妥證明文件
最重要的就是準備載明承租人、租金和租期的「租賃契約」,加上金融帳戶封面影本、及租屋證明(電費單、水費單或房屋登記資料等)。
第三步:可線上申請
目前多數縣市皆可線上申請,系統會自動比對戶籍與所得資料,約1至2個月即可核定,不需要房東同意。

房東不肯 申請調處
內政部正積極推動《住宅租賃市場發展條例》(俗稱租賃專法)修法,未來修法通過,能給予租屋族更多保障,主要有3個面向:保障3年租期、限制續約租金漲幅,以及強化租賃雙方權益。
然而修法前,民眾面對房東提出「不得設籍」「不同意申請補助」等不平等要求,律師教戰可依現行法規爭取權益。
首先可善用「住宅租賃定型化契約」的約束,律師陳夏毅說,依現行《住宅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規定,房東不得約定「承租人不得申報租賃費用支出」或「不得遷入戶籍」,即使手寫在合約中,仍違反定型化契約規定,民眾皆可主張無效。
而依據《戶籍法》規定,有居住事實即可設戶籍,「房東堅持不同意,租客可向戶政事務所提出申請,如果房東態度強硬,陳夏毅建議租客向各縣市政府地政局或消費者服務中心,請求「租賃爭議調處」,透過公權力介入協調。
另外,可掌握三大策略減輕負擔。

策略一:地域換空間 時間換金錢
「離開台北市到一橋之隔的新北市,同樣品質的套房,月租立刻省下3,000元,就算每月多花1,000元的交通費,還是划算。」591租屋網公關組長畢務潔再舉例,同樣3萬元預算,北市可能租到老公寓,但若將通勤時間拉長15分鐘,即可住到屋齡較新的電梯大樓。
策略二:避開隱形成本
水電費最大的坑是分租套房會採用分裝電表,以高價計費,「水電費計價一度電超過夏季電費的分裝電表,不要租,這是租屋族最大的隱形成本。」畢務潔以現行法規來說,房東夏季電費不得超過台電當月用電量最高級距的單價,非夏季電費不得超過次一個級距,若收取過高的電費,光是夏季電費1個月就多出1,000元,是無形的租金負擔。
策略三:長約鎖利 防止漲租循環
房東最怕房子空置,可主動向房東提出長約,簽訂2至3年合約,並在合約中明訂「合約期間不漲租金」,如此,房東可穩定客源,省去空租風險;租客則可在租金上漲的租屋市場,鎖住未來2至3年的居住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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