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女一時鑄下大錯、冷靜下來後,並未選擇報警自首,而是開始以抹布擦拭到處噴濺的血跡,再將婆婆遺體裝入肥料袋拖出住處,趁大雨滂沱時騎機車載往山區棄屍,途中遇到鄰居詢問時,還謊稱袋子外滲出的血跡是在家殺雞的血水。
陳女自知難逃法網,最後終於承認是自己殺害了婆婆,至於動機則是因為自己嫁入李家後,常因大小細故與婆婆發生爭吵,且在金錢方面,李婦一直都對小叔比較好,願意花二百多萬元替小叔還卡債、買車,但自己要借個3、40萬元來還債,婆婆卻死都不肯,案發前晚又聽到婆婆在電話中跟大姑數落自己,感到氣憤難平才下手行凶。

更離譜的是,由於陳女之前曾向家人宣稱懷孕,於是她被羈押後,看守所也依規定安排醫生檢查,豈料檢查結果竟顯示她根本沒有懷孕,就連丈夫都被蒙在鼓裡,承辦人員認為,陳女之所以會謊稱懷孕,應該是想要利用「母憑子貴」的方式,在婆婆面前提升自己的家庭地位,看會不會因此得到較多經濟上的支援。
偵辦此案的檢察官則表示,陳女在應訊過程中毫無愧疚,情緒異常的冷靜,當檢察官問她有什麼想表達的時候,她也只冷冷說了一句:「我想與先生離婚。」最終陳女被法院依殺人及遺棄屍體罪判處無期徒刑定讞,只能用下半生來贖清自己的罪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