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韓媒報導,檢方指出,A先生的犯行發生在上月14日凌晨1點15分至40分左右,在大田儒城區官坪洞至塔立洞一帶的道路上。當時A先生搭乘60多歲的代駕司機B先生的車,但他卻將B先生推擠出駕駛座外。
在B先生身體被安全帶纏住、上半身懸掛在車外、裸露於路面的狀態下,A先生仍持續駕車行駛了約1.5公里。車輛最終撞上道路護欄才停下。經調查,B先生因頭部等處受到重創,送醫後宣告不治。
據悉,案發當時A先生處於嚴重酒醉狀態,酒精濃度已達吊銷駕照的標準。警方偵辦初期,A先生一度供稱「喝醉了,完全不記得了」,但之後在警方出示相關的監視器影像證據後,A先生坦承了犯行。
大田地檢署認為A先生明知其行為可能導致B先生死亡,卻仍持續駕車,因此決定依情節重大的殺人罪將其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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