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12.27 07:55 臺北時間

鄭亦麟收押4個月!認了收賄198萬 北院裁定交保金額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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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
鄭亦麟涉嫌收賄替東煒公司關說喬特權供電,北檢昨宣布偵結,鄭遭羈押4個月後,北院裁定他以300萬元交保。(鏡新聞提供)
鄭亦麟涉嫌收賄替東煒公司關說喬特權供電,北檢昨宣布偵結,鄭遭羈押4個月後,北院裁定他以300萬元交保。(鏡新聞提供)
前行政院能源及減碳辦公室主任鄭亦麟,他過去在經濟部綠能科技產業推動中心(綠推中心)副執行長期間,涉嫌收受東煒公司董事長父子陳健盛、陳冠滔198萬元,以此幫忙關說喬特權供電,3人先前都遭羈押禁見。北檢昨(26)日偵結起訴,對鄭求14年;而晚間接押庭訊後,鄭坦承以「顧問費」收賄198萬元,北院裁定他以300萬元交保,親友替他完成交保手續後,他於今(27)日凌晨步出北院後,迅速搭車離開。
鄭亦麟因涉嫌收賄替東煒公司向台電關說准予核供潭美C/S新設用電案,加上財產來源不明達601萬元,先前他與東煒公司陳姓父子都遭羈押禁見。台北地檢署昨依貪汙罪、洗錢罪及財產來源不明等罪將鄭起訴,並對他具體求刑14年。
鄭亦麟昨天移審台北地方法院,他於接押庭希望能交保,並願繳交300萬交保金,而他也坦承有以「顧問費」收賄198萬元,並認罪收賄、洗錢罪,訊後法官裁定他以300萬元交保,需接受科技監控,並限制住居及出境出海;陳健盛、陳冠滔父子則否認行賄,強調198萬元是仲介費,法官裁定2人分別以200萬元交保,限制住居及出境出海。
鄭亦麟的親友在辦理交保手續後,他於今天凌晨步出北院,過程中他沒有回應媒體任何問題,快步搭上前來的黑色箱型車後離去。
★《鏡週刊》提醒您,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
更新時間|2025.12.27 07:57 臺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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