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申請資格與行政規費方面,新制將區分為一般家庭與特殊需求家庭。一般申請案的雇主每月需繳納5,000元就業安定費;而針對弱勢或有特殊照顧需求的家庭,政府則提供優惠費率,將就業安定費調降至每月2,000元。適用優惠對象包含家有1名未滿12歲之罕病、身障、特殊境遇兒童,或是未滿6歲的發展遲緩兒。
此外,單親家長、家有身障成員,以及育有2名以上兒童(其中1名未滿6歲)或3名未滿12歲兒童的家庭,均列入優先審查與減費範圍,預估將有5萬餘戶弱勢家庭受惠。

行政院長卓榮泰強調,這項新措施並非要取代現行的托育服務或照顧體系,而是作為支持體系的一塊重要拼圖,定位為「家務輔助幫手」,協助處理日常家事,讓父母能更專注於陪伴孩子成長並安心留任職場。
為了確保政策推行不影響本土勞動市場,政府同步編列了3大配套措施:首先是針對弱勢家庭簡化審查流程並給予經濟補貼;其次是與衛福部合作,強化外籍幫傭的家務與照顧知能培訓,並推動育兒指導員到宅服務;最後則是確保本國勞工權益,透過獎勵津貼與職業訓練,協助保母及家事工作者轉型,並開發更多臨時托育媒合機會。
針對外界擔憂外籍幫傭可能與外籍看護工產生「搶人」疑慮,勞動部澄清兩者工作屬性與訓練內容截然不同,且目前移工來源國仍維持菲律賓、越南、泰國及印尼等4國。
勞動部後續將儘速完成法規修正與資訊系統更新,民眾自4月13日起即可透過網路申報系統送件申請。如對新制有任何疑問,可撥打1955諮詢專線或至「外國人勞動權益網」查詢最新資訊,政府期盼透過這份「家務推手」的力量,讓育兒家庭能多一個幫手,少一分疲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