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華城弊案一審共11名被告,台北地院3月26判柯文哲17年、彭振聲2年緩刑5年、邵琇珮1年3月緩刑5年、李文宗4年6月、黃景茂6年6月、沈慶京10年、應曉薇15年6月、李文娟2年4月、端木正1年,吳順民與張志澄均無罪。
檢察官放棄對認罪的邵琇珮及彭振聲上訴,2人也未上訴,邵琇珮及彭振聲成為全案最快有罪定讞的被告,因獲緩刑,將免入獄,也不必再跑法院,屆時高院開庭將針對柯文哲等9被告進行審理。柯文哲上訴時並未請一審時的鄭深元、陸正義、蕭奕弘3位律師,改委任資深律師林石猛提出上訴,全案上訴至高院後,柯文哲可以補滿三位律師。
檢方對於柯文哲等有罪7名被告及無罪的吳順民與張志澄等2人均提出上訴;被告之中,有罪的柯文哲、李文宗、沈慶京、應曉薇、李文娟、端木正、黃景茂等7被告也提上訴;第三人鼎越公司因遭認定20%容積獎勵違法,被法院判沒收121億元不法所得,也提出上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