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校長方文昌任期至2026年7月30日止,本月竟自行公告擔任校長,並以校長名義同步公布一、二級主管名單。經教師們投訴,教育部認為依「私立學校法」規定,校長出缺時,學校法人應於6個月內另行遴選並依法聘任;大葉大學組織規程也規定,校長出缺或無法視事時,應由董事會於副校長、教務長、研發長或教授中指派1人擔任代理校長,以維持校務正常運作。但這問題就在於,現在就連董事會成立的的正當性,也備受爭議和質疑。
據校內教師投訴指稱,該校第11屆董事會中,一位國立大學教授自2022年起,疑似未取得任職學校核發的兼職董事許可,即出任董事職務;另有3位國立大學教授於今年5月18日兼職許可屆滿前,未依法取得展延許可,卻仍於今年5月26日董事會參與第12屆董事選舉並獲當選,程序正當性令人高度質疑。
教育部知悉後,曾於6月8日去文查詢該4位國立大學董事是否未依法辦理兼職展延,經移送行政院,至今尚未做出裁定,以至於無法後續的推選校長一職。
有教師不滿方文昌「自立校長」的荒誕行徑,日前已到彰化地檢署提告方涉嫌偽造文書、背信、加重詐欺、業務侵占等罪,已由彰檢分案調查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