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80支瘦瘦針去哪了?現場僅剩5支
衛生局表示,本案並非接獲檢舉後才展開調查,而是基於藥品安全管理及風險監測,主動查核轄內醫療機構及衛生所。今年5月、6月曾兩度前往新化區衛生所,查核瘦瘦針的採購、庫存、處方及使用情形。
經查,該所自去年7月起採購780支相關藥品,現場僅清點出5支,且無法提出相應醫師處方箋。衛生局認定相關情形涉及違反藥事法第50條,依同法第92條處10萬元罰鍰。
所長後續會怎麼處理?
衛生局另指出,醫師執行業務時應依醫師法規定製作病歷並完成簽名或蓋章,相關違規可處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鍰。本案經查涉有違反規定情形,除依法裁罰外,也已移送醫師懲戒委員會及考績會審議。
此外,台南市政府政風處查認本案疑涉及違反法令而使自己或他人獲利,已移請法務部廉政署調查。衛生局強調,公立衛生所藥品採購、保管及使用均應依法辦理,並完整記錄採購、庫存、處方及使用情形,以確保藥品流向可追溯及民眾用藥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