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想維護外籍移工人權,提升台灣國際形象,卻侵害我們這些雇主的權益,令人無法接受!」A小姐氣憤地說,為了照顧90多歲、需要定期洗腎的母親,2年多來她花數十萬元,連續請了3名外籍看護,但這些外籍看護根本毫無長照專業,甚至還出現偷竊、擺爛怠工等問題。
【新聞傳真】製造糾紛、鑽漏洞、打黑工 惡質外籍看護擺爛害命

全台失聯移工超過9萬人,其中將近4成是外籍看護,本刊調查,合法的外籍看護月薪約2萬元,非法看護至少3萬6千元,為了多賺錢,惡質看護會與黑心仲介勾結,故意擺爛、怠工,與雇主發生衝突,然後利用勞資調解的空窗期「合法逃逸」打黑工,但這些看護的怠工行徑,卻導致被照護者受傷、喪命,勞動部等主管單位無法可管,甚至把責任推給雇主,十分誇張!

露胸拍抖音 圖輕鬆不餵藥
為了與人力仲介業者溝通協商,填補無人照顧母親的空窗期,A小姐根本無法專心工作,只要外籍看護出問題,她就須請辭回家照料,等找到新看護接手後,再想辦法找工作,就像是在無間地獄不斷輪迴。

回想這2年多與外籍看護的糾葛,A小姐無奈地說:「第一位印尼籍看護什麼都不會,甚至把洗衣精當成洗碗精,後因偷東西被我抓到,所以解約;第二位菲律賓看護來了之後,整天露胸拍抖音,然後狂講電話,不理我媽,就連我媽去住院,也是一句『我要休假』轉頭就走,最後我只能認賠殺出!」
「會找上現在這位印尼籍看護,是因為她才22歲,我想應該不會像年紀大的那麼油條,她不會做的,我也可以慢慢教;沒想到她才來沒多久,就躲在廁所裡抽菸。」A小姐說,不只如此,看護推她媽媽出去散步時,會把人丟在超市門口,自己進去逛很久。

更扯的是,A母住院期間,外籍看護不需打掃或買菜煮飯,工作相對輕鬆,A母出院後,竟沒餵她吃抗生素,害她感染發燒再度住院。事後追問,看護卻裝傻,讓A小姐氣憤不已。
事實上,A小姐的狀況並非個案,甚至還有看護因為擺爛、怠工,差一點鬧出人命!另一名雇主B小姐說,一年半前她請了一名印尼籍看護,負責照料需洗腎的母親,看護卻沉迷抖音直播,疏於照護,她委婉請求工作時不要玩手機,看護竟嗆她:「賠我網路費!我花錢買流量,卻不能隨時上網,非常浪費!」讓B小姐傻眼。
害母摔全癱 被糾正竟落跑
更離譜的是,某天早餐時間,看護把B母獨自放在客廳的便盆椅上,未綁安全帶,就逕自到廚房邊開直播邊吃早餐,沒想到B母從椅子上摔下來,導致臉頰瘀青凹陷,看護第一時間沒回報,而是B母到診所洗腎,護理師發覺狀況不對,才趕緊通知B小姐。

「當時我媽的狀況非常危險,醫生甚至要我們做好心理準備,後來我媽做了腦栓塞手術,好不容易救回一命,卻全身癱瘓,結果看護還在我媽病房裡開直播、唱歌聊天,搞到其他病患家屬向我抗議,我糾正她,她竟然離家出走!事後,仲介業者不想辦法處理,還勸我要哄哄她,說如果她變成失聯移工,會影響我以後的申請資格,實在太離譜了!」B小姐激動地說。
A小姐補充表示,還有其他雇主請的外籍看護跑去找同鄉聊天,一整天都沒幫臥病在床的阿嬤換尿布,最終阿嬤因尿道感染導致敗血症過世,該名看護也是拍拍屁股走人,一點責任都不用擔,讓雇主為之氣結。
調解期他用 疑仲介助黑工
A小姐告訴本刊,後來她請的印尼籍看護執意離職,為達到目的,竟賴在床上5個小時,還反過來檢舉她,她只能無奈請仲介業者先將看護帶走、安置,之後再到地方政府勞動局進行協商,讓A小姐覺得事有蹊蹺。

原來,仲介跟看護溝通後告訴A小姐,有另名雇主的看護跑掉,既然A小姐跟看護有紛爭,能否讓她的看護先過去頂個缺,等協調完畢再回來,A小姐知道這樣違法,因此斷然拒絕。
儘管如此,A小姐後來還是讓仲介將看護帶走,看護則說她要到南投去找朋友,但根據仲介傳給A小姐的照片顯示,看護在南投居住的地方明顯是一處工寮,她懷疑看護跟仲介勾結,利用勞資糾紛調解的空窗期打黑工,所以向勞動局檢舉,得到的回覆卻是要她自己想辦法蒐證。

A小姐說:「我每申請一位看護就要花2萬元,在前一位還沒轉出的情況下,每月除了繼續負擔1千2百元健保費,還得給勞動部2千元就業安定費,但是出了問題,相關單位都說是雇主的責任,讓人無法接受!」
長期從事外籍人力仲介的業者小丘說,合法外籍看護的薪資約2萬元左右,非法看護的月薪卻上看3萬6千元,而且照護的還不一定是重症患者,在薪水優渥、工作輕鬆的情況下,自然發展出黑心仲介教唆移工,以擺爛怠工的方式製造勞資糾紛,再趁調解的空窗期「合法打黑工」。
病假賺外快 日薪達2千5
小丘進一步指出,在工廠上班的外籍移工,不用逃逸就能打黑工,他之前就遇過移工連請好幾天病假,一問之下才知道對方是到外面打日薪2千5百元的黑工,「病假一天才扣幾百元,對他們來說非常划算啊!而且就算被抓到,有事的也是雇用者,移工只是違規不違法,等於享有另類的司法豁免權,根本沒在怕!」

小丘說:「如果遇到懂得鑽法律漏洞的移工,連仲介業者都要倒楣。以A小姐的案例來說,看護應該由仲介業者安置或送收容所,但勞動部又規定不能限制移工的人身自由;至於移工3個月內找不到下一個雇主,依規定就要遣返,所以一定會逃逸,變成失聯移工,到時候仲介業者就會被記點,甚至停牌。一支牌要3百萬元耶!話都政府在講、錢都政府在收,損失卻是我們在擔,這樣合理嗎?」

對於外籍看護的亂象,A小姐和B小姐認為,維護移工的權益並無不妥,但勞動部不應犧牲雇主、無限上綱,而是要提出配套措施,例如給這些外籍看護專業訓練、對失職看護依約求償,否則雇主合法申請,花錢卻得不到好的照護,甚至要受惡質看護的氣,被嗆聲羞辱,情何以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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