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調查,酒客周男(27歲)、呂男(34歲)、吳男(34歲)案發當天至該酒吧消費,與酒吧店員李男(33歲)因醉酒衍生口角肢體衝突,周男先以刀械攻擊李男,造成李男左手掌遭割傷,呂男亦持酒杯攻擊李男頭部,警方於現場查扣刀械一把。
在處理過程中,吳男徒手攻擊警方,雙方互提告訴,詢後將周男依傷害及恐嚇罪、呂男依傷害罪、吳男依妨害公務罪移送台北地檢偵辦,另將李男依傷害、妨害名譽案函送台北地檢偵辦。
大安分局呼籲,民眾遇有糾紛案件應理性溝通,切勿使用暴力解決問題,另針對轄內飲酒處所及易滋事治安顧慮場所加強臨檢盤查,防制暴力事件並維護社會安全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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