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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溺英雄真害命1/目擊證詞複製貼上超可疑 見義勇為3路人成嫌犯關鍵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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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
死者家屬捧著遺照,呼籲司法單位不要輕縱3名凶手。(東森新聞提供)
死者家屬捧著遺照,呼籲司法單位不要輕縱3名凶手。(東森新聞提供)
2008年6月19日上午,警消獲報台南市安定區一處魚塭有人溺水,狀況危急,救護人員到場後發現,溺水的胡姓男子已沉入水中,雖經搶救,送醫後仍回天乏術。
報案的男子郭炎崑、吳俊霖、陳履鴻向警方供稱:「我們不認識他,只是剛好路過,發現他的皮夾掉在魚塭旁邊,企圖跳水尋短,我們嘗試拉他的手,想把他拖上岸,但他死意堅決,不斷掙脫,也不願抓住我們丟給他的繩子,繼續往深水區走去,最後不幸溺斃!」
郭、吳、陳「義勇救人」的行為在地方傳為佳話,三人也被媒體封為「救溺英雄」。不過,這起自殺案在檢警抽絲剝繭下大逆轉,3名救溺英雄被查出,其實是害人溺死的凶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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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男為躲債,跳入魚塭,郭、吳、陳3人卻在岸邊觀望,最後釀成溺斃悲劇。(AI繪圖Adobe Firefly生成,本刊美術組後製)
承辦警官透露,相驗胡男遺體時,法醫已做出自殺認定,但他發現,郭、吳、陳三人明明住不同地方,案發時卻同時出現,加上製作目擊證人筆錄時,三人的供詞幾乎一模一樣,像是套好般,令人起疑。
更詭異的是,偵訊完畢後,三人都深深呼了一口氣,彷彿如釋重負,還主動跟警察握手道謝。此外,相驗結束,警方準備離開時,偵防車卻無法發動,冥冥中似乎有股力量在表達冤屈,讓警方不敢大意。
為求慎重,承辦檢察官劉順寬,特別把相驗遺體的卷證,送交法務部法醫研究所進一步鑑定。鑑定發現,死者身上有多處擦、挫傷,都是生前造成,並非落水後產生的傷勢。不久後,檢警又接獲死者兒子的陳情信,表示:「我爸爸當天是出門上班,不可能會去自殺,希望檢察官明察!」讓劉順寬下定決心重啟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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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特搜2019
更新時間|2025.08.28 05:29 臺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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