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報,今年9月監察院公布的財產申報資料顯示財力驚人,名下有上百筆土地、存款超過3億元及3,000多萬元美債。鍾東錦發文聲稱,是妻子陳美琦生在鉅富之家,靠妻子繼承而來,強調「我選擇誠實申報,從政,應該一本良知。」
未料,監察院最新一期廉政專刊今公布,內容指出鍾東錦2020年在擔任苗栗縣長期間的申報財產,「未據實申報本人債權1筆。經核受處分人所述申報不實之理由,不足採信,應認定為故意申報不實」,開罰72萬元;這並非他首次受罰,去年3月監察院公布廉政專刊時,鍾東錦就因2018年擔任副議長期間,未據實申報存款1筆、股票1筆及事業投資5筆,被處以56萬元罰鍰。
鍾東錦二度因財產申報問題遭罰,今下午他在臉書發文表示:「若有疏漏,當罰則罰,法律之前人人平等,我也不例外。」
鍾東錦表示,對於自己的疏漏,繳納罰金以正視聽,是理所當然。他提到,當年(2018、2020年)他的政壇資歷不深很多地方做得不夠仔細,只能就自己所知盡量做到滴水不漏、誠實申報,「但顯然我做得還不夠好,檢討的空間還很大,相關機關給了我一次學習的機會,十分感恩。」
鍾東錦說,執法機關的態度非常嚴謹,替他修正錯誤,不但讓他上了一課,也對於公務人員財產透明化起了正面積極的影響,「是國家之福,政府之幸,感謝相關單位的糾正,盡職的監督著我們所有人。」
鍾東錦再次呼籲,誠實申報是檢驗一個政治人物最基礎的方法之一,規則訂定好了,每個人都應該遵守,如果有漏列的地方,不分藍綠都應明察秋毫,找回人民對司法機關的信任感,那麼政府與人民之間的關係自然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