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張靜薰透露,童年目睹祖父母的雜貨店遭波及砸毀,滿地碎裂玻璃印在心中,那一刻,對家人的擔心遠勝恐懼,她暗自立志變得更堅強,想保護家人,也想守護每個害怕、無助的人,這段經歷造就她早熟、堅毅且同理弱勢的個性,立志邁向司法之路。
張靜薰在16 年檢察官生涯中兢兢業業。任職期間,她投入金融、貪瀆、性暴力、毒品等重大案件偵辦,縝密蒐證、追查犯罪所得;派駐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期間,逐案剖析不法事證,強化檢金協作,對澄清吏治、維護金融秩序貢獻卓著。
此外,她借調法務部檢察司期間也致力健全法制、推動政策。主導《洗錢防制法》全文修正並制定子法,強化法制架構,打擊新興洗錢犯罪;推動跨部門金融資料庫介接,提升偵查效能。 在「擴大利得沒收」憲法訴訟中積極攻防辯論,經判決合憲;擬具《貪污治罪條例》修正草案;推動「檢察官助理制度」,促成首波百名助理上路;修訂檢察機關妥速因應重大災害應行注意事項,確保處理即時周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