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裁定指出,張俊傑涉犯貪污治罪條例公務員詐取財物罪、刑法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刑法加重詐欺罪、商業會計法填製不實會計憑證罪、刑法行使業務上登載不實文書罪、洗錢防制法洗錢罪,已達犯罪嫌疑重大程度。

法院表示,本案共犯間的犯意聯絡、行為分擔為何等重要事實,均尚有未明,有待檢察官釐清,有相當理由足認被告有勾串共犯之虞,考量本案具體犯罪情形嚴重,危害社會治安甚鉅,犯行期間非短、距今已有相當時日,共犯間的犯意聯絡及行為分擔仍多有未明之處,案情晦暗危險性仍高,有對被告羈押禁見的必要。
張俊傑被檢方懷疑是全案操盤手,涉嫌利用女兒雲雅舜(金曲歌手Matzka老婆)帳戶收受詐領補助款,成為全案能否突破的最大關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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