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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慶京再爆掏空1/京華城372億交易爆案外案 朱亞虎緊咬沈慶京親下投標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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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
少將出身的鼎越發開前董座朱亞虎(圖)坦承只是人頭,當初決定以372億元標下京華城土地是沈慶京指示投標。
少將出身的鼎越發開前董座朱亞虎(圖)坦承只是人頭,當初決定以372億元標下京華城土地是沈慶京指示投標。
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涉嫌透過政治獻金名義行賄民眾黨創黨主席柯文哲、時任台北市議員應曉薇等人,將於3月26日宣判,沈慶京在宣判前夕透過社群發文,回憶前年8月遭搜索帶往台北地檢署的過程,指控曾遭威脅恐嚇,大嘆遭司法凌虐「折壽十年」,並公開喊話法官應獨立審判。
不過,隨著宣判日逼近,檢調針對京華城土地交易案的調查並未停歇,除既有的行賄案件外,以《證券交易法》特別背信罪為核心的偵查主軸逐漸鞏固,日前檢方以七百萬元讓沈慶京交保,並持續擴大蒐證範圍,預計依違反《證交法》等罪偵結起訴,由於特別背信罪刑度7年以上起跳,不僅遠高於行賄案件,更可能直接衝擊其對母企業控制權,讓他丟掉中工的經營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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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華城百貨開業18年因經營不善熄燈,沈慶京除為拉高容積率涉行賄遭起訴,交易土地也涉掏空公司資產遭交保。
據了解,鼎越前負責人朱亞虎曾向檢調供稱,自己實為掛名負責人,公司實際決策權掌握在沈慶京手中,包括財務報表、重要文件與核心會議決議,均須依其指示辦理。他並指出,在2019年9月25日投標當天,董事會剛決議參與標案後,沈慶京即在總部辦公室拿出標單,明確指示投標價格為「372億1萬元」,並要求其填寫完成。
朱亞虎進一步表示,自己在公司內的角色,對於重大決策並無實質參與權限,甚至在簽署不動產買賣契約時,也僅是在未完整理解內容的情況下依指示簽字,相關說法若印證,將進一步強化檢調對「實質控制人」的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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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瑞隆(左)曾任中石化董事長,去年底已請辭中工法人代表,並涉弊案遭交保。(鏡新聞提供)
專案小組目前已針對資金路徑,從鼎越取得土地後的資金變化、京華城公司減資,到資金轉出境外的過程,逐一比對相關帳戶與交易紀錄,試圖釐清是否存在透過公司交易資金轉移、最終用於個人用途的情形。一旦沈慶京被認定涉及金融犯罪,除了刑事風險升高,另一項更具結構性的危機,則是來自公司治理層面的衝擊。
更新時間|2026.03.23 06:29 臺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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