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外,還有線報指出,鍾男曾到桃園平鎮的KTV唱歌,並向店家宣稱,逃亡期間都跟街友混在一起,全身髒兮兮,以躲避查緝,警方獲報後,到該KTV埋伏多日,卻未見鍾男再次上門。警方根據線報,研判鍾男仍躲在桃園,由於他有毒品前科,所以警方先抓了他的上游藥頭,再派人到鍾男親友住處埋伏,希望斷絕他的金援,來個甕中捉鱉。
皇天不負苦心人,警方後來聽說,鍾男常到桃園八德的玉元宮洗澡,因此派人到附近埋伏,終於在案發18天後,在宮廟的男廁發現正在小解的鍾男,不費一槍一彈,順利將他逮捕。參與辦案的員警說,玉元宮是當地歷史最悠久的天公廟,事後專案小組特地前往廟裡參拜,感謝神明協助警方逮捕縱火惡徒。

鍾男落網後,供稱不滿黃女欠錢不還,才會買汽油到安親班潑灑,想要嚇一嚇黃女,強調自己並沒有點火,警方當然不信。警方深入調查發現,鍾男案發前1年,因為毒品案勒戒,在看守所認識黃夫,鍾吹噓自己經營海產店,賺了不少錢,有很多存款可以借人,黃女當時因為經營安親班、需要資金調度,便透過丈夫跟鍾男借錢。
鍾男勒戒結束後,借款給黃女,他見黃女頗具姿色,丈夫仍在所內執行,有可乘之機,竟對黃女告白、糾纏騷擾。事後,黃女曾到鍾男住處開支票、承諾分期還款,卻被對方毛手毛腳、掐脖,讓她嚇得避不見面,鍾男追求不成,以為黃女想賴帳,最後犯下無法挽回的縱火慘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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