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旗文化總編輯富察(本名李延賀)失蹤至今滿兩周年,中國國台辦於3月17日證實,富察已於2025年2月17日「一審公開宣判」。然而,聲援富察連署工作小組對此進展表示失望與震驚,並發表聲明批評相關過程與結果。
連署小組首先指出,從富察被關押到所謂「公開宣判」,整個過程實為「黑箱作業」。富察作為一名單純的出版工作者,2023年3月底赴上海後失蹤,兩個月後國台辦才宣稱其「涉嫌煽動分裂國家」。今年2月27日,中國最高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苗生明表示,已依法辦理富察案等「重大危安案件」。然而,兩年來,除官方零星聲明外,富察被拘原因、證據、起訴書內容及其健康狀況等,皆未公開,令人質疑所謂「公開」的真實性。
其次,小組強調,即使富察作為中國公民,其應享有的法律權利也未獲保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77條,取保候審不得超12個月,監視居住不得超6個月,但富察被關押時間遠超法定期限。國台辦聲稱法院「嚴格依法審理」,並「充分保障富察及其辯護人權利」,但罪名、刑期及審判細節均未披露,公眾無從查閱相關資訊,「公開宣判」名不副實。
第三,小組認為,富察案對兩岸文化交流造成嚴重負面影響。富察失蹤震撼台灣出版界,許多文化工作者因此對北京當局的交流態度及言論自由保障產生疑慮。在兩岸政治對立難解的背景下,民間文化交流本是緩和緊張的橋樑,但富察案卻令這一機會無故喪失。
基於此,連署小組再次呼籲北京政府確保富察的合法權益,公開案件詳情及健康狀況,並稱這是促進兩岸和平交流的必要之舉。小組強調,一個被拘押者的基本權利不容忽視,北京應以實際行動回應外界質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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