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新新併」成真 金管會同意更名:台新新光金控

財經理財
金管會通過台新金併新光金,合併後更名為「台新新光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台新金為存續公司。(本刊資料照)發布時間:2025.03.31 19:15 臺北時間
更新時間:2025.03.31 19:15 臺北時間
台新金和新光金合併的「新新併」,在今年1月8日通過公平會委員會議決議後,就等金管會核准,金管會今(31日)發新聞稿表示同意台新金控為存續公司,並自合併基準日起更名為「台新新光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金管會表示:「台新金控及新光金控各自於113年8月22日及113年9月11日董事會通過雙方合併案及修正合併對價契約,並於113年10月9日經二金控股東臨時會表決通過。本案係由台新金控及新光金控依金融控股公司法、金融機構合併法等相關規定,共同向本會申請合併許可。合併後台新金控為存續公司,新光金控為消滅公司,並自合併基準日起更名為『台新新光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在金管會核准後,台新金及新光金醬共同決定合併基準日及公告,同時依規定,需要合併基準日前30個營業日前,向證交所申請新光金終止上市。
更新時間|2025.03.31 19:15 臺北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