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內幕/郭董連署案偵訊光碟被消音 惡檢陳嘉義又爆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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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檢檢察官陳嘉義又被爆出開庭未告知當事人權利,關鍵光碟錄音卻離奇被消音。
桃檢檢察官陳嘉義又被爆出開庭未告知當事人權利,關鍵光碟錄音卻離奇被消音。
前桃園市蘆竹區議員郭麗華2年前涉嫌替鴻海集團創辦人郭台銘花錢買連署書,遭桃園地檢署起訴,不過,本刊接獲爆料,起訴的檢察官竟然違反《刑事訴訟法》規定,未告知當事人權利,並以威逼手段偵訊,郭麗華3度透過法院調閱開庭光碟,誇張的是,她等了7個月才拿到,沒想到一勘驗,竟發現偵訊光碟竟全被離奇消音,由於其他被告偵訊光碟都完好,唯獨郭麗華的應訊過程沒聲音,不禁令人懷疑偵訊光碟被動了手腳,而該案承辦檢察官,就是在鄭文燦案驚爆偽造證據的陳嘉義,這也讓他辦案爭議再添一樁。
承辦前行政院副院長鄭文燦涉貪案的桃園地檢署檢察官陳嘉義,再傳爭議!本刊日前踢爆陳嘉義起訴鄭的關鍵會議譯文涉嫌造假,明明是鄭文燦召集一群官員開會,卻被羅織成3人密會,引發各方質疑檢方偽造證據,沒想到新聞一曝光,本刊立即接獲投訴,指控陳嘉義前年偵辦鴻海集團創辦人郭台銘參選總統連署賄選案,也發生重大程序瑕疵。

女助理供稱 收購連署書

爆料指出,郭台銘在進行連署參選2024年總統期間,前民進黨桃園市議員郭麗華遭控透過曾任其助理的劉姓女子,以每份300元收購連署書,遭檢察官陳嘉義起訴,然而,郭曾主張偵訊時,不只未被告知權利,開庭時檢方也未說明所涉罪名,陳更被爆以威脅手段偵訊,一連串的離譜瑕疵,恐讓筆錄失去證據能力,猶如鄭文燦案的翻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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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桃園市議員郭麗華(圖)涉幫郭台銘買連署書遭起訴,她喊冤強調清白。(翻攝郭麗華臉書)

郭麗華小檔案

  • 年齡:60歲
  • 學歷:萬能科技大學、台北海洋大學碩士
  • 經歷:桃園市議員、蘆竹鄉民代表
郭麗華被桃檢約談後遭聲押,她當時向法官表明檢方未依照程序偵訊告知權利,法官後來將她無保請回,陳嘉義提起抗告後也被駁回,她在2個月後遭起訴,法院開庭時,她三度具狀請法官調閱檢方偵訊光碟查明真相,結果等了7個月才拿到,沒想到偵查光碟中居然只有畫面、沒有錄音內容,不禁讓人懷疑偵訊光碟遭動手腳,若是遭人刻意消音,恐涉湮滅刑事證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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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檢調2年多前鎖定郭台銘表態參選總統過程,疑似有人替他花錢買連署書涉及不法。圖為郭台銘連署站,非當事人。
本刊掌握,郭麗華遭控協助郭台銘通過總統連署門檻,於2023年10月,指示劉女對外以一張300元代價收購連署書。根據桃檢調查,劉女前後六次到郭麗華住處及議員服務處,向郭領取325份空白連署書,並以每份300元為對價,賄款應為9萬7,500元,但劉女有幾次沒遇到郭麗華,實際拿到的賄款為8萬4,000元,郭女也另外支付1萬2,000元給劉女作為走路工,由於偵查時,劉女及其他5名樁腳均認罪,唯獨郭麗華否認犯行,全案被依違反《正副總統選罷法》起訴,檢察官向法院請求對劉女等人從輕量刑,反觀對郭麗華則建請法院從重量刑,還痛批「否認犯行且飾詞狡辯、不見其悔悟」。 

檢察官自陳 訊問皆合法

就在全案進入法院審理時,郭麗華堅稱檢察官陳嘉義在2023年10月24日唯一一次偵訊她的過程中,沒有依法告知她在法律上的權利,其中包括所涉罪名、可保持沉默、不用違背自己的意思陳述及可選任辯護人,另外還有符合法定扶助的身分,例如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或原住民等,可請求國家幫忙找法扶律師後再接受詢問,以及請求調查對自身有利的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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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鄭文燦案證據遭偽造後,陳嘉義又被爆出開庭未告知當事人權利爭議。
本刊調查,郭的律師當時也有注意到陳嘉義沒有宣告權利事項,在陳嘉義諭知當庭逮捕郭麗華時,立刻向檢察官說「訊問被告前,沒有做權利諭知,有錄音檔可證」,該段內容也有記名筆錄,但陳嘉義並未理會,後續筆錄直接記載「逮捕通知書要寄給哪個親友?」緊接著就聲押郭麗華。
羈押庭進行時,郭麗華表示偵訊過程有瑕疵,嚴重影響她的權益,不過,陳嘉義蒞庭時嚴正駁斥,表明當時「郭的律師全程在場,若他沒有告知權利,早已被律師提醒或阻止訊問」,由於這番話也被記錄在法院筆錄內,兩相對照,可見律師當初明明有提醒陳嘉義有關被告的權利事項,陳嘉義只要補充告知再行偵訊即可,但他卻置之不理且嘴硬到底,法官後來也將郭麗華請回。
直到2個月後,郭麗華在2023年底遭起訴,她請律師閱卷後才發現,偵查筆錄竟出現權利告知記載,她認為此顯然與當場情況不符,有偽造文書之嫌。去年4月,桃園地院首次開庭,郭麗華具狀向法官請求提供檢方當時的偵訊光碟,並無下文。隔月,郭二度向院方具狀請求提供檢方偵訊光碟,過了10天,桃園地院去函郭麗華,告知只收到調查局的偵訊檔案,但還沒收到檢方的開庭光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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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台銘一度打算參選總統,全台各地卻傳出多起有人替他花錢買連署書的醜聞。資料照片,圖非當事人。

遭雜音覆蓋 內容難辨識

到了去年9月,郭麗華仍不死心,第三度具狀向法院聲請提供檢方偵訊光碟,當桃園地院在去年10月開庭時,郭麗華再度提出請求,審判長當場要求檢察官務必在2週內提供偵訊光碟,檢方才在隔月交出光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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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麗華(左1)遭劉姓女助理(左2)緊咬,以每票300元價碼四處收購連署書。(翻攝劉女臉書)
離譜的是,待郭麗華完成拷貝後重聽光碟,她難以置信,因為偵訊光碟內容居然沒有問、答訊的對話聲音,無法證明陳嘉義在開庭時違反程序正義,對她有不公平對待,她不禁質疑偵訊光碟被動了手腳刻意消音。

未告知權益 無罪有前例

郭麗華只好再度具狀向法院表示,檢方所提供的偵訊錄音光碟根本無法辨識聲音,全部內容均遭不明雜音覆蓋,只出現一連串莫名的「答答答」聲,無法呈現開庭真實過程。桃園地院對此也很重視,去年底著手勘驗相關光碟,發現同案被告的開庭過程都有畫面及聲音,光碟內容正常,僅有郭麗華的偵訊光碟無法辨識聲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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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亞園區開發案驚傳業者廖氏父子丟包500萬元在鄭文燦官邸,是否涉及行賄,正由法院審理中。
何況檢察官偵查時未告知被告權利,最後遭判無罪案例所在多有。屏東地檢署2009年偵辦林邊抽水站工程弊案時就曾發生過。當時檢察官曾以證人身分傳訊第七河川局長,後來又改以關係人傳訊,結案時卻突然以圖利、洩密罪嫌起訴相關人。由於檢方未以被告偵訊該名局長即起訴,未告知當事人所涉罪名等相關權利事項,程序嚴重出包,當事人一、二審均判無罪。
今年60歲的郭麗華,曾任桃園市第四選區(蘆竹區)二屆桃園市議員,地方實力不差,她至今仍矢口否認犯行,稱劉女是她的前助理,因郭氏宗親會推薦郭台銘擔任世界郭氏宗親會總會長及參選總統,她是蘆竹區分會會長,但身為民進黨員無法力挺,僅代宗親會聯絡劉女,並沒有委託劉女幫忙連署,也不知道劉女指證每張連署書300元的資金從何而來,但檢方並不採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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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地院(圖)審理鄭文燦案,驚爆起訴鄭的譯文證據遭偽造成3人密室協商。
雖然全案近日已辯結,預計在9月底宣判,不過,本刊調查,桃檢偵查庭跟台北地檢署一樣都有二套偵查科技設備,一套是錄影錄音,另套則是只有錄音,二套機器在偵訊時都會同步啟動,以避免系統故障讓筆錄無法還原真實狀況,由於桃檢只提供偵訊時的錄影錄音光碟給法院,包括當事人及法官可能都不知道還有另套錄音檔案,真相有待桃檢交出另套音檔比對即可還原,至於郭麗華指控的偵訊光碟錄音檔案為何憑空消失?桃檢為何又拖拖拉拉搞了7個月才交出光碟?有無遭人以重製手段湮滅開庭聲音?陳嘉義的偵查手段是否違法?諸多疑點均有待相關單位查明,以昭司法公信。

回應

針對郭麗華錄音檔爭議一事,桃檢表示,已將偵訊錄影光碟提供法院,另備援錄音檔案,經勘驗僅有連串答答聲,未錄得偵訊對話而未提供,但被告偵訊時否認犯行,偵訊筆錄亦有記載檢察官權利告知,且辯護人全程在場。至於本署偵訊錄音設備均有定期檢查,何以本案有此情形,將瞭解原因加強檢查改善相關設備,避免此類問題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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