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光集團創辦人吳火獅1986年過世,婦人陳麗如2004年突然表明女兒陳子婷是吳火獅的親骨肉,隔年訴請認領,最高法院去年底宣判確認陳子婷是吳火獅的女兒,判決確定的消息一直未曝光,接著,成為新光新公主的陳子婷即於今年6月向士林地方法院訴請分配吳火獅遺產,取得「應繼分」,法官訂7月24日將開庭調解,官司纏訟至今已20年。

吳火獅為新光集團創辦人,1986年過世後,長女吳如月、吳東進、吳如英、吳東賢、吳東亮及吳東昇等6名子女,分掌新光及台新二大集團,事業版圖橫跨金控、百貨、瓦斯、紡織、醫療、公益基金會等,總市值逾5,000億元,吳火獅過世前已透過生前贈與、信託及財產規劃等方式處理名下財產,儘管當時身價逾千億元,但申報遺產稅時僅繳300餘萬元,以此推算遺產為數億元。


本刊調查,陳子婷的認親案從2005年1月在台北地方法院開打後,吳家子女就一直對此冷處理,但心裡早有準備會面臨陳子婷認親勝訴後的分產要求,陳子婷訴請吳火獅認領案,去年11月最高法院判決她勝訴確定,陳子婷確為吳火獅的私生女,她已獲准在身分證上父親欄寫上吳火獅,今年提要要求分產,吳火獅的6名子女收到法院傳票後,已透過律師向法官表達願意開庭調解。目前市值逾5,000億元的新光家族企業版圖,能否認定為吳火獅的遺產,須由陳子婷舉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