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故事/新光創辦人吳火獅爆私生女 妹妹告吳東進吳東亮分百億遺產會員專區時事41歲女子陳子婷(圖)獲最高法院判決確定是吳火獅女兒,已提告要求吳東進等人分產。(讀者提供)文 劉志原攝影王均峰楊弘熙發布時間 2025.07.21 06:28 臺北時間更新時間 2025.07.21 06:29 臺北時間新光集團吳如月私生女吳東進吳東昇新光三越新光金新光DNA陳子婷吳如英吳東亮吳東賢吳火獅遺產陳麗如封面故事已複製連結贊助本文加入訂閱會員已複製連結贊助本文加入訂閱會員吳家收傳票 有意願調解新光家族近幾年相當不平靜,不僅新光金與台新金合併鬧得滿城風雨,上週新光三越百貨經營權也上演兄弟鬩牆戲碼,沒想到風波尚未平息,新光金創辦人吳東進與台新金董座吳東亮兄弟又被告上法院,原因是已故父親吳火獅的私生女陳子婷,提告要求分百億家產。新光集團創辦人吳火獅1986年過世,婦人陳麗如2004年突然表明女兒陳子婷是吳火獅的親骨肉,隔年訴請認領,最高法院去年底宣判確認陳子婷是吳火獅的女兒,接著,陳子婷即向士林地方法院訴請分配吳火獅遺產,法官7月24日將開庭調解。吳火獅小檔案事業:新光集團創辦人逝世:1986年(67歲)妻子:吳梁桂蘭(2016年過世)子女:4子2女,吳如月、吳東進、吳東賢、吳如英、吳東亮、吳東昇陳麗如(右)提出與吳火獅(左)40多年前的合影,以及陳子婷1984年出生時的照片,證明女兒是吳家血緣。(讀者提供)6月底,新光金控創辦人吳東進、台新金控董事長吳東亮等兄弟姊妹6人,陸續收到士林地方法院發出的被告傳票。吳家收傳票 有意願調解本刊調查,原告是41歲的女子陳子婷,她在去年11月獲最高法院判決認證是新光集團創辦人吳火獅的私生女,身分證上原空白的父親欄,已正式填上「吳火獅」3字,成為新光新公主。日前,她再向士林地方法院控告吳火獅的6名繼承人,要求分配遺產。本新聞文字、照片、影片專供鏡週刊會員閱覽,未經鏡週刊授權,任何媒體、社群網站、論壇等均不得引用、改寫、轉貼,以免訟累。更多內容,歡迎訂閱鏡週刊、了解內容授權資訊。歡迎加入鏡週刊 會員專區限時優惠每月$99元 全站看到飽加入premium會員$10元可享單篇好文14天 無限瀏覽解鎖單篇報導已經是會員?立即登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