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判決書,已婚育有2子女的小美(化名)是高雄某國小教師,2022年12月,她趁保健室四下無人,環抱擔任會計室主任的阿志(化名)告白,雙方進而展開交往,同月底起2人曾多次在精品旅館、時尚旅館發生性行為。
隔年5月小美還傳私密照給阿志,9月雙方又再次在汽車旅館發生性行為,小美結束後意猶未盡,傳了許多鹹濕訊息給阿志,「老公加油,鼻要太累〜明天換我騎你,可是我體力不好,只能騎一小段,人家好害羞喔」,看到阿志回了流口水、親親貼圖後,小美又回「啊〜人家想到明天可以看到老公,都興奮滴要濕濕的了啦〜開心」「明天啊,等到明年人家就昏倒了」等。
不過婚外情難藏,10月時小美傳訊要阿志別「拷秋勤」要等她,沒想到這時候看見訊息的是阿志老婆小雪(化名),小雪馬上察覺有異,假冒阿志回應「好哦,我也愛你」「剛才真是驚險,差點被我老婆抓包」,小美也趕緊回應「先不傳」「嚇死人了」。
婚外情被發現後,小雪並未放過小美選擇提告,橋頭地院判小美須賠償30萬元確定;小美丈夫阿明(化名)發現後,也向阿志提告請求賠償。
阿明認為,阿志跟小美是同事,明知小美是有夫之婦,卻破壞他們夫妻婚姻,導致他罹患恐慌症等精神疾病,要求賠償80萬元;阿志則辯稱根本不知小美結婚了,小美甚至還跟她說與其他老師交往、有其他男老師送花給小美等,不乏追求,曾說阿明是前夫等,顯見小美刻意隱瞞已婚身分,在外均以單身自居。
不過法院認定,阿志交往時已知道小美有配偶,辯稱不足採信,雙方發生性行為、傳送私密照、文愛等,顯已逾越普通朋友間分際,足認已侵害阿明的配偶權。
另,法官發現阿明說自己因此罹患恐慌症,但經查小美與阿志交往前他就已在看診,發現是與其債務與親屬過世等有關,所以沒有採信;最後審酌雙方職業與收入等因素,判決阿志要賠償阿明30萬元為適當,職權宣告被告如供相當之擔保,得免為假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