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智盛/中華亞太菁英交流協會秘書長
史無前例的「大罷免」在7月26日正式投票。在24席國民立委罷免案全數未通過後,部份輿論迅速出現一種似是而非的論調,認為「大罷免全軍覆沒象徵人民對賴清德政府投下不信任票」。這種說法看似言之鑿鑿,實則大有問題:本次「大罷免」明明是公民對於24位國民黨立委的問責,怎麼會被移花接木地變成對於執政黨、甚至賴總統的不信任投票?
究其根本,這樣的論述源自於在「大罷免」期間,藍白陣營為了仇恨動員而無線上綱的扭曲和簡化,讓「反罷=反賴」。而「大罷免」失敗的結果,更讓野陣營見獵心喜地強化政治操作,進一步讓「反罷=倒賴」此類「不信任賴政府」的解讀充滿政治算計,試圖將在野黨傾盡全力、保住席次的結果,粉飾為民意對執政黨的全面否定。然而理性的公民都能當看穿其荒謬:「罷免」本身就不是對賴清德政府的背書或否決,而是各選區國民黨立委問政表現的認肯或否定。
罷免的本質不是「不信任投票」,而針對個別立委問責
而要進一步釐清上述謬論,有必要理解罷免制度的性質與正式的不信任投票截然不同。根據《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規定,立委罷免案須滿足兩項門檻才算通過:同意罷免票數多於不同意票數,且同意票達原選舉人數的25%以上。這意味著罷免是一種選區性的公民權行使,重點在於評估個別民選代表的去留表現。而本次24席立委罷免案,正是公民對特定在野立委的問責行動,旨在檢驗這些立委在國會中的表現,是否辜負選民託付。
與此形成對比的是,「不信任投票」在民主政治中有其特定涵義,通常出現在內閣制或半總統制國家,作為國會對行政部門的一種制衡手段。以英國、德國等內閣制國家為例,不信任動議一旦在國會表決通過,內閣首長非辭職下台不可,或須請元首解散國會重新大選。換言之,不信任投票針對的是整體政府施政信任度,其結果關係政府存續,屬於全面性的政治重組。因此,從制度面來看,即便是24席立委的「大罷免」,都不可能等同於對總統或內閣的不信任表決。
尤有進者,本次罷免案的對象明確鎖定在野藍營立委,而非朝廷執政團隊,更凸顯這是一場立法權範圍內的問責投票,而不是對整體國會或行政權威信任度的公投。將區域立委的去留表決,偷換概念為對總統和執政團隊的信任投票,無異於張冠李戴、以偏概全。在民主制度中,各種投票設計各司其職:罷免旨在淘汰失職民代,不信任動議才是檢驗政府執政。兩者不能混為一談。
數據揭示民怨真實存在,民主問責不應被貶為政治惡鬥
在闡明罷免本質後,再讓我們回到此次大罷免行動本身所透露的民意訊息。儘管24案全部未過關,但從投票數據可以看出,參與罷免投票的民眾規模相當可觀,絕非特定人士口中所言的「民主鬧劇」。據統計,這24個選區合計約680萬選民中,創下56.2%投票率,超過360萬選民出來投票,幾乎比肩立委大選的熱度。其中有7名被罷免人同意票有跨越25%門檻,但仍少於不同意票;另外有8名被罷免人,不同意票數甚至超過2024年當選立委時的得票。這些數字有力地說明:罷免門檻雖高,但仍有相當比例選民願意出門投下同意票,表達對特定立委的不滿與失望。那些選擇行使罷免權的公民並非少數,他們的聲音是真真切切存在的民怨,絕不能被漠視。因此,如果藍白陣營只是將此次「大罷免」結果簡化成為「對賴政府的不信任投票」,那才真的是出自「政黨惡鬥」的私心。
從「大罷免」的結果,藍白陣營更應該要反思民主的真諦:即使此次罷免最終未通過,也應尊重那超過160萬張同意罷免票所代表的民意。那些選票背後可能是不滿於立委背棄選區承諾、熱衷杯葛內耗,或者對立委立場與民意脫節的憤怒與失望。罷免失敗不代表這些意見自動消失;相反,正因為門檻所限,這些累積的民怨才更需要被認真傾聽並適當回應。雖然「大罷免案」的結果已經塵埃落定,但其映照出的民意期待卻不容忽視。如果在野陣營此時沾沾自喜,將這股公民參與熱情貶低為「政治鬧劇」、將藍委選票問責檢視扭曲成「不信任投票」,那麼將永遠無法彌平與公民社會之間的巨大鴻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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