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一間水晶館開幕活動,邀請不少辣妹朋友來共襄盛舉,一名自稱是攝影師的男子對著女客人狂拍,引發現現場民眾不滿,質疑他偷拍,被指控的男子火大反嗆,雙方鬧到連警方都來了。
開幕活動現場民眾vs.遭控偷拍男子:「你有鬼啊,(我沒有鬼),啊你打開嘛,你手機拿出來,你拍別人就要拿出來,(我知道),手機裡都女生,你在那邊亂拍人家,(可以可以)。」
自稱是攝影師的紅衣男子被團團包圍,因為他被指控偷拍店家,請來的女性朋友。
開幕活動現場民眾vs.遭控偷拍男子:「一直在偷拍別人啦,(你不可以亂刪),在拍女生的屁股啦 ,(我為什麼要拍,我為什麼要拍屁股) ,人家又沒有要給你拍,你一直拍人家,(我沒有要拍,我都是拍正面)。」
紅衣男子否認偷拍,還火大回嗆。
開幕活動現場民眾vs.遭控偷拍男子:「你給我打開相簿給他們看,(可以,可以啊,我沒拍不對的東西啊),我們有報警啊,報警了。」
對方要求打開相簿,檢查手機裡的照片,有沒有現場女性朋友的照片。
遭控偷拍男子vs.現場民眾:「(我再講一次,我沒有拍不對的東西),因為跟你講,大家有看到你在偷拍了,很多都看到 ,看你很久了,(我有什麼不對的東西嘛)。」
雙方鬧到連警方都來了,事發在7號下午一點多,左營區重忠路一間水晶店開幕,店家請來不少女性友人一起來共襄盛舉,現場辣妹雲集,過程中卻來了個不速之客,猛拍照還特寫加放大。
當事開幕業者:「真的是有拍一些女性的特徵這樣子,所以我覺得這個會讓對方,他們有跟我講他們滿不舒服的,所以我們現場有人看到,他是真的一直在放大、截取這個動作。」
開幕活動參加者:「他偷拍女生的屁股、胸部,就在那邊放大,就很多人有來反映,就是說,怎麼有一個變態在那邊。」
高市博愛派出所所長鄭煒:「警方與雙造共同確認該手機內未有拍攝他人身體隱私部位之影像,男子也當場刪除所有拍攝之照片,雙方均無異議,結束紛爭。」
警方到場後,確認41歲的林姓男子手機裡的照片只有拍到正面,沒有拍到女子的私密部位,讓他離開,但要是拍到別人身體隱私部位者,男子可能會違反刑法,妨害秘密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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