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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中心/綜合報導】教育部近日預告修正「教師請假規則」,新增教師每學年可請3天的「身心調適假」,併入事假天數計算,超過7天才會按日扣除薪給。
教育部為建構更友善的校園職場環境,近日預告修正「教師請假規則」部分條文,其中一大重點就是新增身心調適假,每學年可請3天,可以小時為單位請假並明定「學校不得拒絕,亦不得為其他不利之處分。」

教育部指出,身心調適假是鼓勵教師重視自己的心理健康,如果察覺心理不適,可請假緩解壓力,進而更有效地投入工作。
依照修正條文草案,身心調適假的天數併入事假計算。事假、家庭照顧假及身心調適假合計超過7天,才會按日扣除薪給。如果因此需要課務代理,相關費用由學校支付。
教育部先前開放學生請身心調適假,高中職請假規則在2024年8月上路;與教師不同的是,學生每學期最多可請3天、每學年最多可以請6天。
另外,國防部7月14日預告修正「國軍軍官士官請假規則」,其中志願役與義務役的軍、士官,每年同樣可請3天的「身心調適假」,且權責主官同樣不得拒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