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聞中心/綜合報導】香港籍男子丁小琥涉嫌在台發展共諜組織,吸收我國軍人並刺探軍事機密,臺灣高等檢察署今(18)天偵結並起訴,對丁小琥及楊姓、呂姓等現役軍人在內的7人求處重刑。對此,國防部表示,該起案件為政戰局內部清查作業時,發現楊姓少校行止涉疑,依國安聯防機制通報調查。國防部對少數官兵叛國行為予以強烈譴責,目前已落實安全調查機制,共同維護國家安全。
丁小琥現年68歲,為香港籍中國人,在中國有大陸湖南拓展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長沙市第13屆人民代表大會民族華僑外事委員會委員等頭銜,自2018年起接受中共軍委政治部聯絡局南寧工作站指示,多次假藉商務活動或觀光名義申請來臺,會晤其所發展、吸收的共諜組織。
丁小琥先是吸收退役中校王文豪、譚俊明,以及特助張志煒(已歿)與商人何聖影(已歿)等4人為核心成員,核心成員再陸續吸收陸軍裝甲兵指揮部士官長呂芳契、陸軍部隊訓練北區聯合測考中心機械化步兵少校參謀官楊博智、楊博智姐姐空軍飛指部中尉人事官楊千慧、楊千慧丈夫空軍飛指部少校管制官邱翰林等人,為其刺探、蒐集軍事機密。
法務部調查局指出,丁小琥遊說現役軍人,於兩岸未來發生戰事時率領部屬消極不抵抗。其等在臺從事發展組織及刺探、收集機密等不法行為所需經費,則由丁小琥及張志煒指示地下匯兌業者陳俊安,將中國提供的新台幣1112萬7600 元資金,陸續轉匯至國內由陳俊安實質掌控之8個銀行帳戶供提領支用。
檢方於今年7月24日起指揮台北市調查處、國防部憲兵指揮部陸續發動4波偵辦,搜索21處所、約談13人、查證16人,丁小琥等7名犯罪嫌疑人經臺灣高等法院裁定羈押禁見迄今。
臺灣高等檢察署表示,丁姓被告等7人涉犯國家安全法、國家機密保護法、刑法、陸海空軍刑法等,於今日偵結提起公訴。當中6人均曾為或現為軍人,竟違背忠誠義務,僅因個人利益薰心,出賣國家人民,洩漏軍事(國家)機密,嚴重危害國家安全,實在令人痛心。
臺灣高等檢察署指出,被告等人背叛自己的袍澤,背叛自己的國家,應受到法律最嚴厲的制裁。檢察官均請法院從重量刑,以收儆懲。
臺北地方檢察署也以違反銀行法、洗錢防制法等罪起訴丁小琥、王文豪與陳俊安等3名被告。涉犯《銀行法》、《洗錢防制法》,依法起訴。張志煒及何聖影涉犯洗錢罪部分,因2人病逝,處分不起訴。
北檢表示,丁小琥、王文豪在陳俊安協助下,以地下通匯方式洗錢進行資金運補,作為其等持續在臺發展組織重要資源,不僅對我國國家安全造成重大危害,並嚴重傷害我國經濟秩序,被告3人均請法院從重量刑。
對此,國防部今日表示,政戰局執行內部清查作業時,發現楊姓少校行止涉疑,即依國安聯防機制,通報國安局統合憲指部、調查局等單位共辦。案經嚴密蒐證及損害管控,循線查獲上游不法組織,報請臺灣高等檢察署統合臺北地檢署偵辦,依涉犯國家安全法等罪責,起訴楊姓、呂姓等2名現役軍人,及丁姓等5員犯嫌。
國防部強調,盱衡當前安全情勢,中共對我滲透攻堅未曾間斷,並積極在臺發展組織。國防部對少數官兵違背忠誠義務等叛國行為,予以強烈譴責;已全面落實國軍涉密人員安全調查機制,建立接密資格認證;並持續深化反情報教育,提升官兵安全意識;另運用國安聯防機制密切協作,共同維護國家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