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發部6日在審查《媒體議價法》相關草案時,提出將規劃「台灣優質媒體共同分潤平台」,透過統一訂閱、聯合勸募及自動分潤機制,讓所有媒體可以得到合理的收入,希望用科技方式取代立法,但朝野立委對於分潤平台看法不一。此外,朝野立委希望《媒體議價法》可以針對AI使用新聞資料立法保障新聞工作者權益,如何透過《媒體議價法》在AI時代固守「資料有價」,也考驗朝野立委及相關部門的智慧。
立法院交通、教育文化委員會6日舉行聯席會議,審查《新聞媒體與數位平台議價法》等草案。會中數發部次長林宜敬表示,他們傾向用科技方式取代立法,接下來規劃打造「台灣優質媒體共同分潤平台」,計畫透過統一訂閱、聯合勸募及自動分潤機制,讓所有媒體可以得到合理的收入。假設每個閱聽人每月支付新台幣300元聯合訂閱,平台會依照報導點閱數分給不同媒體。
林宜敬說明,數發部積極向Meta、Google等數位平台協商,希望平台方可以捐款納入這個機制,雖然這個機制目前仍在籌劃階段,但已經找了10幾家台灣媒體初步溝通,包括中央社在內回應都相當正面,Meta跟Google也覺得可行。

對於數發部提出分潤平台的意見,民進黨立委張雅琳受訪時透露,據她所知有不少媒體都已經接受,比起媒體議價的機制和風險,部分媒體認為分潤平台對他們來說可能是更好的管道,就像現在很多廣播電視業者透過YouTube頻道方式獲得分潤,「他們支持的是新聞有價,只要產出的內容不會變成Meta、Google等社交平台免費使用就可以了」。
不過民進黨立委林宜瑾對於分潤平台仍抱持質疑態度,林認為,此平台仍有3大問題有待釐清。第1是捐款不具備強制力,擔心政府無法確保分潤平台財源穩定;第2是要求民眾訂閱,恐會有將原先跨國數位平台應該承擔的成本和責任,轉嫁到人民身上的疑慮;第3,若最終仍須透過議價和基金的豁免機制,來達成平台捐贈誘因,又會回歸到議價和基金制度該如何設計的問題,「如果平台直接撤掉所有台灣新聞內容,又或者直接撤出台灣市場時,我們有什麼樣的因應策略?」
國民黨立委魯明哲在審查法案時也對分潤平台公平性提出質問,「寧可相信世上有鬼,也不相信政府委託的機關能真正獨立,現在NCC、中選會、大法官這些機關公正嗎?」未來平台業者投入的資金至少8成應用於新聞製播並回饋媒體,其餘數位轉型或教育用途最多僅能占1至2成,否則立法效果將無法達成。
國民黨立委葛如鈞表示,是否要使用分潤平台機制都可以討論,重點是要支持新聞有價及資料有價,讓資料的智慧財產權受到保護。

至於要如何落實資料有價,葛如鈞指出,《人工智慧基本法》已經完成初審、並獲朝野共識的部分,包含AI資料的共享應該建立點值的機制,即使AI使用資料無法馬上兌現,但應該被紀錄AI使用次數,政府可以用補貼方案,讓擁有資料的版權方可以得到補償,期盼透過這種方法讓資料永續,一方面讓AI去學習,一方面可以讓數位主權的歷史可以留下來。
葛如鈞解釋,台灣《著作權法》是世界數一數二嚴格,很多AI領域的大公司使用台灣的繁體中文資料相對謹慎,導致訓練AI時大多是用簡體中文的內容,但這不利於台灣的AI科技發展,因此朝野立委希望《人工智慧基本法》應該明定責任跟權利,盡力促進資料開放,在尊重智慧財產權的前提下,讓AI更認識台灣,認識台灣的民主價值,同時這也是跨黨派的共識。
民進黨立委范雲受訪時說,新聞內容被數位平台免費引用,還被無償拿來訓練AI是個重要且急迫的問題,因此她的修法版本第3條,將AI訓練納入新聞使用樣態,擴大數位平台認定範圍。另外她的版本第10條也明定,媒體若因數位平台取材生成其新聞內容,影響數位廣告收益者,可以向數位平台提出議價,希望可以透過立法,兼顧媒體、從業者、消費者權益以及台灣民主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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