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4.13 07:10 臺北時間

台中人妻偷吃「狂傳鹹濕對話」!小女兒告狀爸爸才抓包⋯提告卻賠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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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

記者林意筑/台中報導

王女偷吃被小女兒發現後告訴爸爸。(示意圖/翻攝自photoAC)

▲王女偷吃被小女兒發現後告訴爸爸。(示意圖/翻攝自photoAC)

台中一對夫妻結婚多年,但王姓妻子卻在外結交林姓男友,且時常向林男傳送鹹濕訊息,直到子女告訴爸爸後才曝光,楊姓丈夫得知後氣得告上法院,沒想到全案經台中地院審理,楊姓的求償請求竟遭駁回,全案仍可上訴。

據判決書內容指出,這對夫妻自2023年10月時結婚,婚後育有1名女兒,但因楊姓時常值大夜班,因此夫妻倆鮮少見面。沒想到結婚後1年多,小女兒向爸爸透露,媽媽時常跟一名男子講電話、傳訊息到入睡。後續楊姓果真抓包妻子出軌,更在手機裡發現多則鹹濕訊息,包含「我超愛你在我上面看著我的樣子」、「每天都來一下」、「你那時候就對我有非分之想了」等訊息。

事後妻子向丈夫坦承有婚外情,且答應與林男分手,不過不久後妻子又再度與林男外出約會,更前往汽車旅館開房間,楊姓得知後氣得告上法院,且向2人求償80萬元。

法院審理時妻子辯稱,與楊姓還是男女朋友階段時就經常爭吵,是因意外懷孕才會結婚,婚後2人依然持續吵架,加上丈夫的工作調整為大夜班,避免與她碰面,也不負擔家務,2人的夫妻關係早已是名存實亡。

不過法院查閱對話紀錄時發現,王女曾向林男表示,「我都當前任死了,沒什麼好說的」、「我離過婚,就這樣的細節我不想多說,希望你能不要在這上面做任何的追問或揣測」,對此可推測林男應該不曉得王女仍在婚姻關係存續中,難以認定林男構成故意或過失侵害配偶權。

而該對夫妻於2024年底離婚,約定雙方互相拋棄對造之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以及因離婚及離婚原因所生之財產上、非財產上之損害賠償請求權。因此法官認定,丈夫的請求無理由,應予以駁回,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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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25.04.13 11:10 臺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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