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4.30 11:25 臺北時間

酒駕被抓包!夜店男扯辯:女友剛吐我嘴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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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

記者潘靚緯/台中報導

24歲林姓男子酒後騎車遭員警攔查,竟稱女友把嘔吐物跟酒「吐進我嘴裡」。(圖/翻攝畫面)

▲24歲林姓男子酒後騎車遭員警攔查,竟稱女友把嘔吐物跟酒「吐進我嘴裡」。(圖/翻攝畫面)

台中市一名24歲林姓男子,凌晨與女友從夜店離開,準備返家途中,因行車不穩被員警攔查,兩人全身酒氣且臉色通紅,後座女友更已醉倒趴在身上,起初林男堅稱「完全沒喝酒」,當員警實施酒測前,他竟辯稱女友強拉他,把酒跟嘔吐物「吐進他嘴裡」,擔心會影響酒測,員警仍依規定實施酒測,測得酒測值達0.24毫克,加上林男已是酒駕累犯,依法處於最高9萬以下罰鍰。

台中警第四分局表示,事發在凌晨5點多,林男與女友在夜店散場後騎乘機車離去,因行車不穩且未在機車停等區等候,員警察覺有異上前攔查,發現兩人全身酒氣,林男雖一再保證自己完全沒喝酒,但擔心酒測超標,於是改口稱「女友喝太多,強拉我將酒和嘔吐物吐進我嘴巴裡」,詢問是否因此會產生酒精反應,讓員警聽了哭笑不得。

林男詢問自己吞了女友的嘔吐物會不會有酒精反應,員警依法酒測,林男酒測值達0.24毫克。(圖/翻攝畫面)

▲林男詢問自己吞了女友的嘔吐物會不會有酒精反應,員警依法酒測,林男酒測值達0.24毫克。(圖/翻攝畫面)

員警進一步確認男子有無喝酒,並再次詢問:「她吐很多嗎?」,林男回應:「她吐很多,而且我全吞下去了」,員警仍依規定實施酒測,林男一吹氣,酒測值立刻超標,最後測得酒測值達0.24毫克,員警還耐心解釋,「雖然你是非自願喝這個東西,但還是算(酒駕)啦」,並舉吃燒酒雞為例,最終依法開出酒駕告發單,並將機車移置保管。

員警查出,林男已是10年內再犯酒駕行爲,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第三項,可處最高9萬元以下罰鍰,除了告發酒駕同時扣車。分局長長陳祥麟表示,無論是否自願飲酒,只要體內有酒精濃度反應,事後駕車仍構成酒駕事實,提醒民眾切勿心存僥倖,更不要以荒謬藉口試圖逃避查緝。

林男已涉及10年內酒駕再犯行為,依法罰鍰9萬元並查扣車輛。(圖/翻攝畫面)

▲林男已涉及10年內酒駕再犯行為,依法罰鍰9萬元並查扣車輛。(圖/翻攝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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