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6.17 05:47 臺北時間

女友「不想要」被扒光硬來…衝動下場慘烈

mm-logo
時事

記者陳弘逸/台南報導

對同居女友強制性交得逞,挨告被判處3年4個月有期徒刑。(圖/PIXABAY)

▲對同居女友強制性交得逞,挨告被判處3年4個月有期徒刑。(圖/PIXABAY)

台南方姓男子去年,不顧同居女友反抗、叫喊「很痛」、「不想要」竟對女方強制性交得逞;事後挨告,方男自白認罪,但女方不願原諒,被法院依強制性交罪,判處3年4個月有期徒刑,可上訴。

判決指出,方姓男子跟女子小花(化名)是同居男女朋友,同住台南,2024年4月6日凌晨1時許,男方闖入女方房間,不顧對方反抗、叫喊「很痛」、「不想要」,仍強脫她衣褲,強制性交得逞。

事後小花報警提告,警詢時及偵訊時,方男自白,且依據女方下體檢驗,外部即深處發現有男方DNA染色體型別,因此,被檢方依犯刑法第221條第1項之強制性交罪起訴。

法官認為,兩人是同居男女朋友,方男為滿足一己性慾,違背小美意願,對女方強制性交,嚴重侵犯性自主決定權及人格尊嚴;法院審理後,將他依強制性交罪,處3年4個月有期徒刑,可上訴。

更多三立新聞網報導
獨家/爽啪國一妹曬分享文…炫戰績「2國三、4高一」揪出本尊…實情曝
「雙罷劫」失敗!徐尚賢押近60天…父「一心救兒」找三律師力拚保釋
22歲野戰砲兵趁休假「落跑」就醫被逮!活不過4個月死了…陽間不受理
當詐騙集團底層!少年「收水」受害人求償…他連累爸媽要一起賠375萬元

更新時間|2025.06.17 06:00 臺北時間
延伸閱讀

更多內容,歡迎 鏡週刊紙本雜誌鏡週刊數位訂閱了解內容授權資訊

月費、年費會員免費線上閱讀動態雜誌

線上閱讀

更多內容,歡迎 鏡週刊紙本雜誌鏡週刊數位訂閱了解內容授權資訊

月費、年費會員免費線上閱讀動態雜誌

線上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