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7.11 05:21 臺北時間

保護令淪紙老虎?家暴男硬闖卻不押原因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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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

社會中心/林昀萱報導

新北土城發生男子當街砍殺妻子、小姨子命案。(翻攝畫面)

▲新北土城發生男子當街砍殺妻子、小姨子命案。(翻攝畫面)

新北土城7日發生命案,46歲謝男開車撞倒即將離婚的妻子與小姨子後持刀猛砍,妻當場死亡、小姨子送醫不治。不過,謝男行兇前一日才因爲違反保護令無保請回,外界也質疑保護令淪「紙老虎」。對此,律師蘇家宏也進一步解釋。

回顧這起事件,目前無業的謝男長期住在娘家,有多次家暴毆打、語言暴力妻子張女的紀錄,張女有申請家暴令。案發前一日謝男跑到張女住家搬東西,但因摔破存錢筒2人因此發生爭執,張女報警求助,警方獲報到場介入,謝男被認為違反保護令移送,檢方複訊後將謝男飭回。豈料,謝男7日一早就在其住所附近埋伏,見張女及小姨子出現後,開車追衝撞2人,見機車倒下後立即下車拿刀狂殺2人,姊妹倆當場沒了生命徵象,2人經送醫搶救後,仍因失血過多,急救無效傷重不治身亡。驟失兩名女兒讓張家父母悲痛欲絕,張父痛斥「7日家暴案開庭時,竟先把謝男放出去,壞人放出來也沒裝電子腳鐐,讓他有時間預謀殺人」。

男子行兇前一日硬闖違反保護令卻無法請回,外界質疑保護令淪紙老虎。(資料照)

▲男子行兇前一日硬闖違反保護令卻無法請回,外界質疑保護令淪紙老虎。(資料照)

對於家屬及外界質疑保護令淪紙老虎,蘇家宏律師8日在臉書粉絲專頁解釋,保護令是創造保護的「虛擬界線」,仍須搭配警察的實質保護。若無保護令,家暴施暴者即便站在你面前也不能用法律趕他走,但如果有保護令裁定施暴者不能聯絡、騷擾或離你家50公尺遠,只要施暴違反,就可以請警察把他抓走。「就像法律規定不能殺人,殺人的人最高可以判處死刑,讓所有的人知道不能任意犯罪,法律創設了一道無形的『界線』。」

蘇家宏重申,保護令並不是沒有用,違反保護令者將面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這是法律明確規範的刑事責任,保護令創設了一個「虛擬保護界線」,只是保護令需要警察與司法單位的執行,才能發揮實質保護的功效。就算有保護令,面對家庭暴力者,「遠離」暴力者是最佳的策略,甚至需要躲起來,絕對不要吃眼前虧。

另外,有人認為這此事件因違反保護令後「無保請回」才釀悲劇?蘇家宏也說,是否羈押犯罪嫌疑人取決於檢察官當下認定其是否有重複犯罪的危險性,如果證據足夠才會向法院聲請羈押。這起悲劇凸顯「預防性羈押」重要性,在法律上要讓「犯罪嫌疑人」被羈押,必須提出足夠的證據,例如:家暴犯已經多次傷害人的事實,也有放話要殺人、毀損多樣物品、家暴犯有跟蹤埋伏情形、攜帶凶器…。否則,法官也很難裁定要羈押家暴者。當然,對於暴力型的家庭暴力類型,是否要增加「預防性羈押」的條件,也值得立法單位深刻研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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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25.07.11 09:30 臺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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