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南投報導
▲國道3號南向244.5公里處於26日凌晨發生一起對撞車禍釀2死。(圖/翻攝畫面)
一名李姓駕駛(61歲)26日凌晨在水上交流道轉入國道3號後,一路逆向狂飆55公里,最終在南下路段244.5公里處,與另輛由葉姓男子(25歲)駕駛的自小客發生對撞,雙雙不治。新聞一出後,不少網友紛紛表示當天有看到這輛逆向車,其中一名網友更透露,看到該車高速迎面駛來時,由於2原因讓他才在3秒內閃避,如今想來仍餘悸猶存的他,不禁直呼「活了20幾年,第一次在國道上遇到逆向車子」。
該名網友在社群平台「Threads」發文表示,26日凌晨1時19分時,自己開車行經國3雲林古坑往嘉義梅山時,看到這輛逆向轎車行駛於內側車道,所幸自己反應夠快且車子也很給力,「我的肌肉印象還讓我先打了右轉方向燈」,讓他順利避過一劫。
此外,該駕駛也PO出驚險當下的行車紀錄器,畫面中,只見天色黑暗,加上外頭還下著雨,即便視線相當不清,但他見到突然有車迎面向他高速駛來,隨即轉到右方車道、順利和逆向車輛擦過,閃避時間僅過3秒,實在非常幸運。
▲不少網友透露,自己當天也遇到該逆向車。(圖/翻攝自Thread @jin_911216授權提供)
回顧案情,國道八隊指出,警方於26日凌晨1時許接獲報案,指出在國道3號南下中埔路段有車輛逆向北上,後續派遣巡邏車於竹崎交流道,工程車於南雲交流道攔停。
然而,該車不僅拒停,過程中不斷變換車道,從路肩到外線、中線、內線都有,危險程度極高,最終在1點45分在南下244.5公里處與一部南下車輛發生對撞。
2車發生嚴重對撞後,葉男卡在車內,被搶救出來時,已因四肢骨折、腰椎斷裂當場身亡,李男則被拋出車外、重摔在地,身體多處骨折,送醫搶救後也宣告不治。檢警經抽血,驗出李男是酒駕上路,恐因此導致對撞事故發生。
警方表示,逆向車輛駕駛之行為容有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第1項第6款「在高速公路或快速公路迴車、倒車、逆向行駛」規定,應處汽車駕駛人6000元以上3600以下罰鍰。
警方呼籲,呼籲用路人如於高速公路行駛途中發覺自己逆向行駛,請立即靠邊停車找尋較安全之處所避難,並開啟危險警告燈,同時於上游擺放車輛故障標誌,車上人員趕緊下車找尋安全處所等候,並撥打110或1968請求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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