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8.14 10:16 臺北時間

依偎大叔胸手摸肚!帶妹進房7hr…妻氣炸

mm-logo
時事

記者陳弘逸/桃園報導

桃園一對夫妻結婚超過28年在新北市開潛水裝備店;妻子去年發現丈夫卡拉OK認識女店員偷情。(示意圖/pixabay)
桃園一對夫妻結婚超過28年在新北市開潛水裝備店;妻子去年發現丈夫卡拉OK認識女店員偷情。(示意圖/pixabay)

桃園一對夫妻結婚超過28年,育有2名子女,在新北市開潛水裝備店;妻子阿花(化名)去年發現丈夫大壯(化名)跟卡拉OK認識女店員小芬(化名)在店內會面,舉止親暱,甚至還一同進入臥室共處一室達7小時28分;憤而提告小三求償80萬,法官認為,2人雖有不正當交往,但無法證實有發生性行為,因此判小芬應賠償10萬元。

判決指出,女子阿花(化名)跟男子大壯(化名)1996年結婚,育有2名子女,一同經營潛水裝備店家,丈夫因常去光顧桃園某卡拉OK認識女店員小芬(化名),兩人因此發展出婚外情。

阿花2024年11月發現,小三小芬會跟丈夫大壯到潛水裝備店會面,還會親密地觸摸肚子,隨後開始互相摟抱及親吻,且不顧友人在場聊天,過程中舉止相當親暱,當天凌晨,待友人離去後,還一同進入臥室共處一室達7小時28分。

阿花認為,依一般常人智識經驗,該段期間應有發生性行為,認為此舉逾越一般社會男女交往分際破壞婚姻共同生活圓滿;憤而向小三小芬提告80萬精神慰撫金。

小三小芬則主張,當天沒車可回去,才會去潛水裝備店臥室休息,且大壯是喝多了,才有摟抱等行為,已口頭表示拒絕,更強調2人未曾不正當交往及性行為聲請駁回。

依據監視器錄影擷圖畫面,另綜合相關證據,小芬跟大壯互動親暱行為,未有任何抗拒舉動,甚至有將頭部、身體依偎相互親吻之舉,且共處一室過夜長達7小時,因此小三辯詞未獲採信。

至於兩人是否發生性行為,因為臥室有兩張床舖,非1張床舖,無從證明同處一床,甚且發生性行為;審酌阿花跟大壯結婚超過28年,及小芬不正當交往時間及程度,認精神慰撫金以10萬元為恰當,逾此部分無理由,可上訴。

更多三立新聞網報導
冷血誘殺3婦「高雄碎屍魔」今首開庭!法院裁准:死者家屬全參與訴訟
客運撞死女大生!她生前愛漂亮…遭輾到歪七扭八!死者母崩:臉都胎痕
比搶命更急?騎士搶黃燈「內線超救護車」駕駛目睹誇張一幕…秒檢舉
駕照誰發的?大媽徒手拉門「肉身」國道逆向追車!畫面超扯…一票人傻眼

更新時間|2025.08.14 12:00 臺北時間
延伸閱讀

更多內容,歡迎 鏡週刊紙本雜誌鏡週刊數位訂閱了解內容授權資訊

月費、年費會員免費線上閱讀動態雜誌

線上閱讀

更多內容,歡迎 鏡週刊紙本雜誌鏡週刊數位訂閱了解內容授權資訊

月費、年費會員免費線上閱讀動態雜誌

線上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