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9.18 12:20 臺北時間

電動車免徵貨物稅、牌照稅延長至2030年

mm-logo
時事

記者劉秀敏/台北報導

行政院今(18)日召開院會。(圖/行政院提供)
行政院今(18)日召開院會。(圖/行政院提供)

行政院今(18)日召開院會,會中討論通過《貨物稅條例》第12條之3及《使用牌照稅法》第5條修正草案,延長完全以電能為動力車輛減免徵貨物稅及使用牌照稅實施期間5年,至2030年12月31日。行政院長卓榮泰表示,本案送請立法院審議後,請財政部會同經濟部積極與立法院朝野各黨團溝通協調,儘速完成修法。

卓榮泰表示,民眾購買電動車輛享有減免貨物稅及使用牌照稅的規定,即將於今年12月31日屆期,為達成2030年運具電動化階段性目標及實現2050淨零排放願景,本次修正延長相關優惠至2030年12月31日。本案送請立法院審議後,請財政部會同經濟部積極與立法院朝野各黨團溝通協調,儘速完成修法。

財政部說明,為實現政府綠能科技創新產業願景,鼓勵民眾購買低污染車輛,自2011年1月起陸續提供電動車輛減免徵貨物稅及使用牌照稅租稅優惠,截至2025年7月底止,電動汽機車減免徵貨物稅約89萬輛,減免徵稅額約新台幣258億元;免徵使用牌照稅約11萬輛,免徵稅額約90億元。

財政部指出,透過降低購買電動車輛的成本,提升民眾購買及使用意願,同時減輕民眾行的負擔,有助提升電動車輛普及率,減少碳排放量,對整體產業、社會及生活環境均具正面效益。

財政部表示,考量上述租稅優惠措施將於2025年12月31日屆期,經經濟部評估國內購買及使用電動車輛占比仍低,為達成行政院119年運具電動化階段性目標及2050淨零排放,有繼續誘導消費者選擇低污染車輛,以帶動國內電動車輛相關產業發展的必要,因此擬具上開修正草案,延長電動車輛減免徵貨物稅及使用牌照稅實施期限5年,至2030年12月31日,期望使電動車輛產業有更寬裕的發展空間,以及民眾有更充裕的時間改變用車習慣。

財政部表示,將會同經濟部積極與立法院朝野各黨團溝通上開修正法案,期於本年底屆期前完成修法,無縫接軌。
 

更多三立新聞網報導
海纜屢遭破壞!行政院修海纜七法提高刑責 最重判7年、沒收犯罪船隻
公務員增「身心調適假」10/10上路 每年給3天無需證明、機關不得拒絕
不只提高生育補助!政院拍板「好孕三方案」 試管嬰兒補助最高15萬
出招催生!行政院拍板提高生育補助「每胎10萬」 外國籍配偶也適用

更新時間|2025.09.18 14:00 臺北時間
延伸閱讀

更多內容,歡迎 鏡週刊紙本雜誌鏡週刊數位訂閱了解內容授權資訊

月費、年費會員免費線上閱讀動態雜誌

線上閱讀

更多內容,歡迎 鏡週刊紙本雜誌鏡週刊數位訂閱了解內容授權資訊

月費、年費會員免費線上閱讀動態雜誌

線上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