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11.27 22:31 臺北時間

少女暴食吞「事後丸」 社工揪出職軍狼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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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女暴食吞「事後丸」 社工揪出職軍狼行
松姓職業軍人透過交友軟體認識14歲少女,還逼對方發生性行為,遭法院判刑。(示意圖/pixabay)

社會中心/羅欣怡報導

松姓職業軍人透過交友軟體認識14歲少女,還逼對方發生性行為,遭法院判刑。(示意圖/pixabay)
松姓職業軍人透過交友軟體認識14歲少女,還逼對方發生性行為,遭法院判刑。(示意圖/pixabay)

21歲松姓職業軍人透過交友軟體,認識14歲少女小美(化名),兩人交往成為男女朋友。去年(2024)7月松男和小美外出,多次在車上和摩鐵發生性行為,松男甚至都沒做好防護措施,導致小美事後焦慮、暴飲暴食,最後因社工發現異狀,又在垃圾桶找到避孕藥空盒,才揭開松男的惡行。士林地院依對14歲以上未滿16歲之女子為性交罪,判應執行有期徒刑1年6月。

判決書指出,松男2024年7月13日開車載小美外出,在小美家附近的停車場發生第一次的性行為,當天晚上,松男又載小美到汽車旅館,在沒有做好安全防護下,又與小美發生性行為;小美說,兩人最後一次發生關係,是在同月27日,當時小美不從,還遭到松男呼巴掌,逼小美就範。

小美指出,事後松男還要她去買避孕藥,後來空盒子被社工和輔導員發現,觀察到小美食量變大,也沒辦法控制飲食,像是身心狀況出了問題,再三開導追問下,小美才說出整個經過,社工立刻帶小美驗傷、報警。

松男出庭時否認犯行,還指控小美刻意隱瞞年齡,狡辯行車軌跡、購買避孕藥等紀錄均無法推論小美有與自己發生性行為;法官審酌,松男偵審期間始終對所為犯行辯稱「忘記了」、「不記得」,再加上也未與小美和解、賠償,3次犯行犯意各別、必須分別論罪,依3罪各判8月、應執行1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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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25.11.28 02:00 臺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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