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刑大近日偵破一起計程車運毒案!35歲陳姓司機利用載客作為掩護,以「1單500元」代價協助藥頭運送毒咖啡包以及喪屍煙彈,警方深入追查後鎖定陳男行蹤,日前將其逮捕到案。偵訊時陳男辯稱只是幫忙朋友外送,「不知道會這麼嚴重」,警訊後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罪嫌將他移送法辦。
據了解,台北市保安警察大隊去年10月初在台北市內湖路檢時,攔查33歲陳姓藥頭,車上查獲800餘包毒咖啡包,檢警深入溯源陳男與上游30歲劉姓藥頭在大台北地區販賣毒煙彈、毒咖啡包,為了掩人耳目,平常都是委託陳姓計程車司機擔任「小蜜蜂」幫忙運毒。
檢警歷經1個多月蒐證、追蹤,日前循線將陳、劉以及陳姓司機逮捕到案。偵訊時陳姓司機辯稱只是幫朋友運送物品,以為運毒僅限於跨國運輸,不知罪嫌這麼重,但警方認為是推託之詞,訊後依販賣、運輸第三級毒品罪嫌,移送士林地檢署偵辦。
台北市刑大也呼籲,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規定運輸毒品,是指將毒品從甲地轉運輸送到乙地即成立運輸,不以「國外輸入國內」或「國內輸出國外者」為限,民眾切勿以身試法,而犯下重罪。

據了解,台北市保安警察大隊去年10月初在台北市內湖路檢時,攔查33歲陳姓藥頭,車上查獲800餘包毒咖啡包,檢警深入溯源陳男與上游30歲劉姓藥頭在大台北地區販賣毒煙彈、毒咖啡包,為了掩人耳目,平常都是委託陳姓計程車司機擔任「小蜜蜂」幫忙運毒。
檢警歷經1個多月蒐證、追蹤,日前循線將陳、劉以及陳姓司機逮捕到案。偵訊時陳姓司機辯稱只是幫朋友運送物品,以為運毒僅限於跨國運輸,不知罪嫌這麼重,但警方認為是推託之詞,訊後依販賣、運輸第三級毒品罪嫌,移送士林地檢署偵辦。
台北市刑大也呼籲,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規定運輸毒品,是指將毒品從甲地轉運輸送到乙地即成立運輸,不以「國外輸入國內」或「國內輸出國外者」為限,民眾切勿以身試法,而犯下重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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