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警方統計,去年台灣假投資詐騙案件高達2萬2892件,財損427億元,其中大約7成財損與臉書廣告詐騙有關,和此次開罰金額100萬元,遠遠不成比例。許良源表示,臉書演算法、精準行銷,堪稱世界頂尖,但面對各種詐騙廣告投放,似乎是「武功盡失」,不僅未善盡企業社會責任、未履行防詐義務,更間接成為詐團幫凶,因此,協會正研議對臉書台灣分公司提告。
許良源指出,除了臉書,榜上有名的詐騙源頭還包含聊天軟體LINE,詐團看準LINE普及性、隱匿性及無實名制進行誘騙,加上手法不斷進化,當被害人察覺上當,往往為時已晚,且LINE公司於警方辦案時消極配合,嚴重影響偵辦時效。
雖然目前無法可管,但協會針對此點,仍建議數位發展部現階段必須強勢採取行政罰則,例如罰款及暫停廣告業務加以制衡;未來可思考實施帳號實名制或是其他加強監管機制,降低人頭帳號的疑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