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8.13 21:48 臺北時間

立院協商《颱風重建條例》經費增至600億元 本週五院會拚三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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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
立院協商《颱風重建條例》經費增至600億元 本週五院會拚三讀

立法院長韓國瑜今天(13日)下午針對《丹娜絲颱風及七二八豪雨災後復原重建特別條例》草案,召集朝野協商。經過長達5小時的協調後,三黨團一致同意將行政院原先匡列的560億元經費上限,提高至600億元,預計在本週五院會完成三讀。

丹娜絲颱風上個月襲台,重創中南部災情,至今仍在進行復原工作,而針對行政院先前提出的《丹娜絲颱風及七二八豪雨災後復原重建特別條例》草案,朝野今下午進行協商。

針對政院原先匡列560億元經費,國民黨立院團主張提高至600億元,民進黨團和民眾黨團一致同意,三黨團達成共識。

至於受災地區範圍,行政院版本原先僅列「受創地區」,民眾黨團則要求具體列出10個縣市,認為政院版本丟包台東縣。最後在民進黨立院團幹事長吳思瑤建議下,協商達成共識,院長韓國瑜宣布條文照行政院版本通過,立法說明加上花蓮、台東、苗栗等縣市。

此外,草案中災區復原重建項目共有9項,包括「農業設施」、「電力系統」、「電信系統及有線廣播電視系統」、「自來水、瓦斯及燃氣設施」、「家園及公共設施」、「水利設施」、「道路及交通」、「環境衛生復原」、「社會復原及產業促進」,並增列概括項目,保留彈性。

針對特別條例施行期間,行政院版草案為公布日施行至2027年12月31日,國民黨團、民眾黨團則提案為2026年12月31日。

國民黨團書記長王鴻薇說,救災及重建要有時效性,若實施到2027年底,還會經過2次汛期、颱風季,希望災區盡快恢復正常。

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表示,施行期間長短跟效率無關,應照行政院版;吳思瑤表示,若只到2026年底,僅有一年半可執行,希望重建能兼顧工程跟品質,建議依照政院版條文通過。

經過協商後,朝野黨團達共識,風災特別條例及其特別預算施行期間,自公布日施行至2026年12月31日止,但條文中所列的電力系統、電信系統、水利設施等災區復原重建項目,施行至2027年12月31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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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25.08.14 06:30 臺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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