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范雲今與人本教育基金會執行長馮喬蘭、勵馨基金會副執行長王淑芬、不會教小孩行動聯盟常務理事曾穎凡、「建立兒童工作證制度」連署發起人李靚蕾,以及被害孩童的家長,召開記者會,指出現行的兒少保護漏洞百出,應建置兒童工作證制度,阻斷惡狼再犯機會。
范雲提到,近期發生很多兒少相關的性侵和猥褻案,在兒童節前夕,他們希望推動這個保障兒童安全的工作證制度,作為送給全台灣兒童的兒童節禮物。范雲發文提到,很多兒少性侵猥褻案的加害人,其實都已有前科或列入「不適任人員資料庫」,卻持續再犯,而這背後原因是相關機構跟家長,無法確認兒童工作者是不是前科犯,雖然現在「不適任資料庫」,讓相關人士不得接觸兒少,但仍錯放惡狼傷害孩子,因此他們分析,該制度至少有六大漏洞。
范雲指出,「不適任資料庫」六大漏洞包括:一、不需立案就不用查詢資料庫;二、掛一漏萬,難以全面監管;三、未落實查詢釀成傷害;四、期限一過就完全消失;五、查詢權限極為限縮;六、查得到也禁不了。從近幾年的漏洞不斷可見,現行制度已不可行,必須建置新制度。

勵馨基金會副執行長王淑芬提出數據,根據衛福部2023年性侵害通報統計,未滿18歲兒少受害案件中,有172件加害人是安置機構工作人員、志工、學校教師、幼兒園老師、安親班、才藝班老師、教練、家教等,這些都曾出現在近年的重大新聞案件。不會教小孩行動聯盟常務理事曾穎凡則表示,目前就連一般商業公司申請政府補助,也要繳交公司和負責人的信用證明、無欠稅證明;兒童工作證就是一個等同於信用證明、良民證的程序,不該被嫌麻煩,畢竟牽涉的是兒童安全,強調建立兒童工作證制度是家長共同的心願。
李靚蕾上個月以《沉靚時間》的名義,在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發起「建立『兒童工作證』制度:要求任何會接觸到兒少的工作者,需持有兒童工作證,確保無性侵害、虐待兒少前科!」提案,呼籲大家一起推動修法,為孩子補上漏洞,建立起兒少安全防護網;目前該提案已進入覆議階段。
李靚蕾出席記者會表示,聽到受害家長的分享,孩子被有多次性犯罪紀錄、曾被判刑過的人侵犯,相信大家都感到無法置信,且還有其他孩子也遇到類似狀況,讓人完全無法接受。她也提到,最近台中某國小的棒球隊教練性侵猥褻41名男童,這位狼師也是有相關前科,這類案件層出不窮,希望建立兒童工作證制度,確保所有接觸兒少的工作者都沒有相關前科紀錄,是非常重要且刻不容緩的事。
人本教育基金會執行長馮喬蘭說明,澳洲從2000年開始運行兒童工作證制度(Working With Children Check, WWCC),紐西蘭也自2014年建立類似制度。他們也建議台灣英國全國防止兒童虐待協會(NSPCC)規劃的兒童安全訓練課程,透過規劃領證的簡短課程,讓所有接觸兒童的工作者都可以獲得如何覺察避免虐待、尊重兒童權利等基本知能,進一步積極地增進兒童安全;范雲最後也表示,她將提出《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修法草案,將「兒童工作證」法制化,並要求衛福部配合納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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