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外,李金榮也表示,大安賦寓大樓內的公共空間、安全梯天花板,違規採用易燃的夾板作為建材,一旦發生火災,火勢恐會垂直燃燒,大火伴隨極大濃煙,極可能迅速阻斷唯一逃生路徑,直接危及整棟建築住戶生命,此舉亦明顯違反《室內裝修管理辦法》,及《建築技術規則》中關於防火區劃及逃生通道應使用防火材料的規定。
李金榮表示:「主管機關核發建築使用執照後,不代表公安檢查就完全沒問題,有時反倒是風險的開始。許多致命違建空窗期內偷偷完成,等住戶發現時,往往木已成舟。」而公安學會的檢查員驗屋發現問題後,早於今年4月中旬就明確告知建商窗口,但恆合建設卻置若罔聞。

劉進明氣憤地表示,身為消費者的他,拿著驗屋報告要求恆合建設進行改善,並拒絕入住有公共安全疑慮的建物,卻反遭建商揚言要沒收總價15%、約400萬元作為違約金,此舉不僅涉嫌違反《消費者保護法》與公平交易原則,更使購屋者陷入自行「承受財損」與「入住危宅」的兩難困境,建商利用購屋者對法律不熟悉,以沒收違約金作為迫使住戶妥協的工具,無疑是在霸凌消費者。